你觉得王者荣耀最帅的英雄是谁?

豫S程超


老牌野王韩信,韩信这个英雄两级分化比较严重,这个英雄不仅机动性强而且刷野速度贼快,一直霸榜经济排行榜和刷野排行榜榜首的位置。而且作为一个老牌打野英雄,韩信凭借着25.10%的出场率以及50.37%的胜率排在了钻石局极其以上的T0梯队。韩信相比孙悟空更吃操作更吃意识,因为本身没有孙悟空那么强的连招爆发伤害,而且想要瞬秒射手无尽战刃和宗师之力已经暗影战斧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么长时间的游戏体验中,韩信主要的作用就是起一个骚扰作用,当然仅限于前期。前期韩信利用一技能击飞接普通攻击和大招打输出,当然不能说韩信输出低,只是相比别的刺客英雄韩信前期的伤害确实有些不够看,这只是说爆发伤害。但是韩信最大的特点就是滚雪球,我可以上去骚扰,配合对于击杀你,或者可以利用机动性强塔收割残血。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控龙,帮助队友推塔,入侵野区。当你的韩信拥有绝对的经济优势的时候,只要你稍微会玩那么就可以轻松carry全场。这里指的稍微会玩是可以利用二技能近身一技能击飞接大招将基础伤害大全的韩信。但是大神的韩信都是利用二技能拉距离远程消耗敌人,利用二技能强化普通攻击配合无尽战刃的爆伤和宗师之力的效果,在绝对的经济优势下一刀就可以划对方射手三分之二的生命值。一技能击飞接普通攻击就可以收割然后一技能撤退。大招更多时候是怕二技能输出不够没完成收割被敌人控制而使用的。

但是总体来说韩信这个英雄相比孙悟空更吃操作和意识,后期韩信不仅普通攻击伤害爆炸,而且被动四下击飞以及一技能击飞和大招一整套技能控制链毫不夸张的说可以瞬秒任何一个脆皮,想要压制韩信。除非你有硬控或者肉的实在打不动,不然相当难受。





大凉龙雀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觉得王者荣耀里最

帅的英雄是白起。白起是我用过皮肤算比较多

的英雄,而且他的技能也很不错😊。



墨骑摩奇


你好,我是萌闪闪。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王者荣耀中最帅的英雄是凯。

在阿尔卡纳家族的继承仪式上,所有的候选子女必须在仪式当天互相比武,直至剩余一人,这个人可以得到奇迹碎片的力量,成为新一代阿尔卡纳家族的当家,于是,在仪式举行的前一晚,有一个人开始动手了,他上了除了露娜以外的所有人,当铠进入到妹妹房间的时候,哥哥,这么晚了你?露娜发现了哥哥刀上的血,就剩你了露娜,其余兄弟姐妹已经被我解决了,拿起你的武器和我战斗吧,为了得到奇迹之力,你真的就要这样做吗?我无法忘记你教导我的一切,还有七年前你就我的那件事,那些小事我已经忘了,但是我不会忘记,我想成为铠哥这样的强者,因为你是我最敬仰的哥哥。

七年前,盗贼经常在江湖漂泊,听说了阿尔卡纳家族拥有圣力碎片,闯进了他们的家族,快点,给我搜清楚,那个东西应该闪闪发光,尤其注意是否镶嵌在武器或者首饰上,刚好主人都外出了,只有一个小女孩在看家,他们找到了,小女孩极力反抗,但是在贼人面前显得那么渺小,老大,你看外面,我记得,他就是这个家族的大少爷,养的挺俊俏吗,不过充其量就是个小鬼而已,老大,说不定他的家人也在附近,如果等他全家归来,就不好收场了,毕竟目标只有那个东西,我要去恺哥哥身边,小女孩一口咬在了贼人的胳膊上,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恶名昭著的恶斧呀,看来我们需要做笔交易,把你们家的家传之宝拿出来交换你的妹妹吧!家传之宝吗?对就是你们家族代代相传的那个东西,奇迹之力碎片。

相传超智慧神明制造了奇迹之力,打算控制王者大陆,参与建造的22个家族担心她一旦成功,自己将会陷入被超智慧体的永久统治,所以他们发生了叛乱,打败了超智慧神明体后,他们瓜分了未完成的奇迹之力,其中一个就收藏在阿尔卡纳家族,你说那个东西我在家族古籍中看过,确实有这回事,你拿了那个东西又能干什么呢?可以争取圣骑士团队的头领,或者搞个军队,能做的事情太多了,凯皇自言自语道:那么我又能拿它做什么呢?凯皇选择了入魔,救下了露娜,而当露娜一脸崇拜的看着哥哥的时候,凯皇却说我当时并没有想救你,只是我无法控制自己,露娜:我们可是亲兄妹,难道奇迹之力比这更重要,别说了,我们只是奇迹碎片养育的工具罢了,我在古籍中不光看到了奇迹碎片的来源,还有他的“真相”。

奇迹之力根本不是一件东西,因为我们就是奇迹之力组成的碎片,等我们长大之后就会参与这个自相残杀的仪式,然后所有人的身体和灵魂都会融合到一体,那时候我们都不再是人了,我要斩断这怪物般的家族和罪恶的命运,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把你们这些候选人统统杀掉,而露娜非常信任自己的哥哥,我愿意把生命交给你,而就在凯皇的刀落在露娜肩膀上的时候,露娜一动不动,纯真的眼神看向了哥哥,凯皇终究没有勇气迈出最后一步,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阿尔卡纳家族。

这就是凯的背景故事了,铠在继承家族魔力的时候疯狂,杀了除了露娜以外的所有人,从此远走他乡,忍受孤独,再回来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亲妹妹,令人唏嘘。

以上就是我答案,希望能对你所帮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