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三板與納斯達克多維度對比,看新三板發展機遇

前言

通過對比2014年以前的美國市場與中國目前的結構,可以發現美國的市場呈現正三角的形狀,納斯達克市場的體量大於對應於主板的NYSE,而粉單市場其實也被納斯達克包含其中,因此納斯達克市場的規模實際上遠遠超過了NYSE。而中國市場的整體則

從新三板與納斯達克多維度對比,看新三板發展機遇

一、分層制度對比:

通過新三板和納斯達克時間點的對比更有利於我們瞭解和比較它們之間的相似性。新三板和納斯達克最相似的地方就是它們的分層制度。我們來看下納斯達克的分層制度:

從新三板與納斯達克多維度對比,看新三板發展機遇

第一層分層發生在1975年。納斯達克開始設立一個上市標準,來區分自己與市場,但這並不能理解為真正意義上的分層,納斯達克仍然是我們理解中的“場外市場”。

第二次分層發生在1982年。納斯達克挑選一些比較優質的公司,建立了第二層市場叫“納斯達克全國市場”,後來把“全國”改成了“全球”,這一層主要採用的是做市商交易制度。最早的做市商制度就來自於此,很多優秀公司的做市商多達幾十家,納斯達克分成了兩層,這一制度延續了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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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層發生在2006年。納斯達克市場在2000年“互聯網泡沫”的年代曾一度超過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為世界最大的證券市場。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市值的增加,使得納斯達克開始具備與紐約證券交易所抗衡的實力。2004年納斯達克開始向美國證監會申請成為全國性證券交易所,2006年獲批。同年,納斯達克開啟了第三次分層,建立了“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大盤股歸入此類,蘋果、微軟、谷歌均在此列。全球精選市場開始採用公開競價交易制度。

二、交易制度對比:

1997年之前,納斯達克均採用競爭性做市交易制度,然而這種制度存在天然的缺陷,做市商可以利用自己所處信息不對稱的優勢地位侵害其他投資者的權益。美國證監會在1997年完成了對納斯達克所有股票的交易制度改革。新制度在競爭性做市商制度的基礎上添加了競價機制,以強制的外在約束規範了做市商的報價。這種混合型做市制度使得投資者既能與做市商做交易對手,也能直接從其他投資者手中買賣股票。混合型做市交易制度延用至今,市場多年來的良好運行證明了它是一種有效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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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之處:

成立的原因不同:納斯達克的成立,體現的是自下而上的市場需求推動。而新三板成立及發展,更多的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

場所的性質不同:1990年納斯達克正式更名為納斯達克股票市場,與紐約證券市場和全美證券市場並列為美國三大證券市場。成為具備公開發行(IPO)功能的交易場所。而對於目前的新三板而言,定位是場外非公開發行股票融資,暫時不具備公開發行(IPO)功能的預期。

發展的階段不同:納斯達克已完成了三次分層發展,是一個比較完善的交易市場。而新三板還處於第一次分層階段,要走的路還很長,很多政策仍待落地,各項功能仍待完善。如:摘牌制度、交易制度、流動性、投資者准入門檻等。

交易制度不同:納斯達克採用混合型做市交易制度,而新三板採用協議轉讓與做市商並存的交易制度。

五、相同之處:

設立的目標相同:都是為發展和規範場外交易市場而生。

所處市場位置相同:都是為場外市場交易提供服務,處於市場的次級。

發展的路徑相同:新三板可以說是以納斯達克為模板而設計,包括未來的發展,預計也將或多或少的呈現出納斯達克發展的影子。

六、總結:

新三板政策紅利將逐步釋放,發展方向是向納斯達克看齊,未來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都是值得我們重點關注。而近期將是政策紅利釋放的重要窗口,因為經濟時局與市場倒逼將加速政策紅利進程。

雖然前景是美好的,但是市場風險依然存在,就好比上證政策牛市一樣,即便是上漲也是經歷了幾番牛熊。新三板公司未來預計以寬進嚴出為主,上市容易摘牌也容易,所以要分倉佈局、優中選優,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

另新三板個股的投資與我們目前的一些投資行為不同的是,新三板投資不是通過最短時間的買賣價差賺取收益,新三板投資的是公司的未來以及新三板市場的未來,需要放長線釣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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