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府院联动机制落地开花成效初显

近日,延边州政府与延边州法院联合召开了覆盖州、县(市)两级的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并为州及各县(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同时揭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府院联动机制在延边地区全面落地。机制运行半个月来,延边州两级法院积极运作、扎实推进,府院联动效应初显。

步调一致,建立统一模式府院联动机制

在延边州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上成立了延边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则》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县市建立本地工作规则。为此,延边州法院依托延边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积极指导各县市府院联动委员会按照全州统一模式出台相关规则,目前全州八个县市均成立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并印发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为府院联动机制规范有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延边州法院及时与白山中院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沟通协调,筹建覆盖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全区的府院联动机制。

事前研判,助力政府推进重大公益项目

法院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实施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参与论证是府院联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有利于提高地方依法行政水平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延边州法院秉持全州“一盘棋”理念,基于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对县市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关系,积极支持县市府院联动工作。4月9日,延吉市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自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项府院联动会议,就延吉市政府涉及相关利益人近3000户的重大征收项目推进过程中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延边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主任李红广应邀出席会议,对延吉市政府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从法律依据入手,结合相关政策及法院裁判理念分别予以解答,并对项目推进过程需要引起重视的有关问题作出提示。会议反馈良好,延吉市副市长黄炳昊表示,此次会议不仅促进解决政府项目推进中的难题,更是深化府院良性互动的有益尝试,将起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的积极作用。

联合调研,推进解决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新问题

按照延边州府院联动机制相关规则,要建立府院联合调研制度,共同研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新情况新问题。4月14日,根据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的申请,依托全州府院联动工作平台,延边州法院与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了延边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动专题研讨(视频)会。针对州生态环境局特别关注的机构改革后因执法主体资格变化而产生的诉讼主体资格及非诉执行案件管辖问题,延边州法院在前期予以充分研讨和论证基础上,结合延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实际,在会上予以明确答复说明。会议同时针对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的行政执法中的相关疑难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一一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的路径和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倾向性意见。延边州法院将继续收集梳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广泛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出台相关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指引,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注重实效,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

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后,采取宏观与微观工作双轨制的方式开展工作,即在对专项重大工作进行专题研讨的同时,也加强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化解,对于依据《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可以纳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办理的案件积极协调化解。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之初,在一天内一次性协调化解11件行政处罚系列案件,收效良好。县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半个月来,已接收涉及征收补偿、行政登记、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争议27件,已成功化解11件,尚在协调化解程序中14件,终结化解程序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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