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責任險應該誰來買,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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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責任險,受益人是僱主,當然應該是僱主購買。

正常情況下,單位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其中包括工傷保險。但是,有的單位為了減少支出,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於是風險就出現了,如果員工發生工傷,單位得全額支付工傷待遇。為了避免這一巨大的風險就會購買僱主責任險。當單位支付了員工工傷待遇後,再向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單位就沒有多少損失。

當然也有單位為員工繳納了社保,另外再購買僱主責任險,可以確保把損失降到最小。

送外賣員工絕大部分時間駕車在大街小巷穿行,發生意外的風險很大,作為單位肯定清楚這一事實,為了自身利益,購買僱主責任險在情理之中。當然這錢肯定不可能讓員工出。

目前,雖然對於外賣員工與電商之間是不是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但是已有生效判決確認員工受到傷害可以構成工傷。


吳律師說勞動法


僱主責任險,這個名詞很多人可能沒聽說過,但在一些工傷風險較大的行業,通常購買的較多。簡單地說,僱主責任險就是針對僱主的員工受傷賠付責任的一種保險。

首先,僱主責任險保障的是僱主的利益,一般由僱主購買。僱主在從事生產經營中,如果員工出現了工傷或者職業病,則按道理來說,僱主是應該進行賠付的。尤其是對於工傷保險中未能覆蓋的超額部分以及職業病,僱主在賠付員工後可以根據僱主責任險向保險公司索賠,從而減少了賠付支出。

第二,僱主責任險屬於財產險,與員工的人身意外險以及社保裡的工傷保險不同。後兩者保障的都是員工的人身傷害及賠償,僱主責任險保障的是僱主的賠付責任。但對於在中小企業就業的員工來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業資金短缺不能賠付的尷尬。

第三,如果企業要求員工承擔部分僱主責任險,員工是可以向僱主或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裁決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正規企業或工作較久且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能會面臨被不良僱主尋找其他理由辭退的風險,如何解決,還需權宜。


財經一熱點


顧名思義是僱主買啊,僱主就是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可以有效規避企業的風險,一旦在生產作業中發生意外,員工勢必會找企業理賠,這時候如果投保了僱主責任險,企業對員工的賠款就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了。

但投保的前提是員工需要和企業簽署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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