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戴云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了第四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税收支持政策推荐名单,共80家企业。
其中,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酒精等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生产企业18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红外测温仪、相关医疗器械业、药品等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生产企业,智能监测检测系统、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讯设备生产企业5家;糖、方便和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化肥、农药生产企业 19家;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种子生产企业28家;食盐生产企业1家;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粮食、食用油生产企业9家。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