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后,协商离职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哪些问题?

寥若晨星Lily


公司与退休返聘人员的协议到期后,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离职补偿,除非在协议书中有明确的约定!

双方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律的调整,而是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调整,民事法律中没有离职补偿的规定。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只需按照约定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返聘员工协议到期后,公司随时可以通知员工终止劳务关系。

现在员工不愿离开,可能会提出经济补偿、加班费等等要求,但这些都是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劳务关系中不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吴律师说劳动法


退休人员返聘后,协商离职是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

因为,退休返聘与原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劳务关系没有关于离职给经济补偿的说法。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与被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时,应该要约定好报酬、服务期限、解除劳务关系时有无经济补偿等事项。

如果有约定,就要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要协商解决,不给经济补偿,单位也不违法。

以上。


职言心语


退休人员返聘,他跟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他们签的是劳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不能以劳动法规去界定他跟公司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具体到您的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

1、返聘协议就聘期届满的补偿金问题有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协议上明确规定有补偿金,那就有,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没有。最好的办法是跟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能给点补偿金,那是最好,如果不给,也不能强求,毕竟公司没有这个义务。

2、返聘员工要心存感激

退休之后公司继续聘用,可能是工作上的需要,也可能是公司出于对老员工一下子退休回家不适应的考虑,给予工作比较好的老员工一定的过渡期,尤其是国营企业这样做的比较多。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对老员工的肯定和关心,老员工应该心存感激。

而且当初签订一年返聘协议的时候,他就应该有心里准备,一年期满后不再聘用。且公司提前三个月跟他商量,已经做到人至意尽了。

3、要调整好心态,安排好自己的退休生活,颐养天年

其实,如果他仔细想一想,只返聘了一年,即使公司同意给补偿金,最多也就一到二个月的工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发不了财。

相反,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安排好退休生活,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做一些上班工作时没时间做的事,或陪陪老伴陪陪家人,或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健康快乐的生活。每天心情好身体好,多活几年,就多拿几年退休金,就等于多赚了钱!

总之,调整好心态,辛苦了一辈子就不要再打拚了,毕竟精力和知识都跟不上了,给年轻人腾出岗位,回家颐养天年,享受晚年生活,一辈子也很短暂,要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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