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的调岗不满意怎么办?

汪宗凯


对单位的调岗不满意,如果调岗通知已经下达或者已经正式生效,那就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和你原部门的领导谈一下,看还有没有可能回去,二是只能辞职走人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就已经很明确的规定着工作岗位和职责。如果单位要给员工调岗,就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方能有效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一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操作就是发一张《岗位异动审批表》,其中有一栏是必须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的。而这个动作只要员工签字了就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完成了了。

操作比较正规的企业一般都是经过员工本人签字,原部门领导和新部门领导签字才能意味着调动手续完成了(当然不排除其他领导签批。)也就是说如果调动手续已经生效了或者你已经报道新部门了,你又不满意想去的部门,后悔了怎么办?

这个时候后悔了你可以去和原部门的领导好好地沟通一下,看有没有可能再回去。而且这种情况下你就是辞职了也没有补偿金的。如果在你调动的时候,企业没有经过你本人签字同意,变更劳动合同,那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应该有补偿金的。

针对此类事情我给大家的建议如下:

1)如果你工作表现的不是特别优秀,那么企业方在和你沟通调岗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要随意答应签字。

2)一定要弄清楚调岗的真实目的是很重要的。比如有人调岗是其他部门领导看上了,或者有的人调岗就是企业在变相的逼迫他们自己离职。

3)如果企业方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调岗,就属于单方面违约,员工本人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他们,要求企业方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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