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小区内咬住女童,保安持棍猛击狗头,有人说就该这样不牵绳打死,有人说活活打死太残忍了,你怎么看?

曹修兵


我的担心变成现实,但我做梦也没想到事件会是如此发展。

在保安为救小女孩打死哈士奇时我发表过看法,一方面我对这名保安的做法表达了敬佩,另一方面我担心这名保安会有麻烦。

事情过去多天后,我刚刚看到,不幸被我言中,这名保安真的有麻烦了。

只是我做梦也没想到麻烦不是来自于我猜想的狗的主人,而是所谓的“爱狗人士”。

刚看到一则消息,说某些爱狗人士认为,哈士奇是一种性情温和的狗,狗是和小女孩玩耍,或者是这名小女孩先惹怒了狗。这名保安把狗打死太残忍。并且这些爱狗人士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这名保安。

难道是我思想太落后,跟不上这个时代。

那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如果这名小女孩被咬伤,或者被狗已吓坏,那你们负不负责赔偿。

从我上一篇文章中的评论可以看出,大部分人都是支持这名保安的。因此我特别想号召所有支持这名保安行为的网友,让我们找出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

既然你们如此爱狗,既然你们为一名哈士奇可以起诉一名见义勇为的保安。那今后只要是有小孩被狗咬,那都去找你们,由你们负责赔偿。

如果你们做不到,请收走你那可笑的“爱心”!


轻风教育


又是一起恶狗伤人事件,幸亏保安及时出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4月13日,湖南某小区。一只哈士奇无缘无故突然就将正在玩耍的小女孩扑倒在地,小女孩被扑倒后立马向前爬,那只狗就追上去死命咬小女孩不放。



若不是当时有许多大人在场,不知会发生什么样的悲剧 。物业保安见状,担心小女孩受到伤害,遂持棍将这只哈士奇当场打死。小女孩总算有惊无险,狗嘴逃生。据小女孩家人讲,小女孩伤势不重 ,只是后背被狗抓伤,但受到的惊吓可不小,现在都不敢出门了。

这件事经网络曝光后,很多人认为打的好,再名贵的狗,只要咬过一次人,还会咬第二次、第三次……这样的狗若不打死,接下来不知哪个小孩还会再次受到伤害,他有没有这个小女孩这样幸运,真的不得而知。

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保安用棍多次猛打狗的头部,直至把狗打死, 下手太狠,毕竟狗也是一条生命。更有人认为,狗是在同小女孩闹着玩,没有伤害小女孩的意思……保安的做法太过残忍

我只想说这部分埋怨保安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假如哈士奇咬的是你家的孩子,还会这样从容的发表高谈阔论吗,还会这样替哈士奇喊冤叫苦吗!与其说这是你们仁慈,不如说是麻木不仁,轻重不分。

最让人气愤的是,狗主人至今没有现身,他是怕承担哈士奇对小女孩的身体和心灵的伤害,是不想为小女孩负担医疗费,这就是一些爱狗人士的嘴脸。别人打狗时,他们不约而同跳出来谴责,当自己的狗咬伤人时,他们就会选择逃避与沉默。

虽然现在有关权威部门拟将狗做为伴侣动物 ,不做为禽畜类管理。但不意味着从今以后,你就可以遛狗不栓绳,任狗随地大小便……狗再乖巧、再讨人喜欢,但它毕竟是动物,无论何时何地,都对陌生人具有攻击性,尤其是小孩子,更是最大受害者。所以,请那些喜欢养狗的人,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狗。


洛水清风


关于狗的问题法律应明确规定:

1.明确什么狗绝对不能养,违者狗处死,人坐牢。

2.狗伤人,不论人是伤是死,狗必须处死。狗主人赔偿,狗主人责任严重者坐牢。

3.狗影响环境卫生和治安,狗主人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

4.流浪狗由政府坚决捕杀,禁止私自喂养,以防泛滥成灾和流入狗肉市场,杜绝城市安全和卫生隐患。

只要法律明确责任,警察坚决执法不调解,中国可一夜之间进入文明养狗阶段。

另外要纠正两个观点:

1.狗是人类的朋友,错。广义上所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狭义上狗只是主人的朋友。

2.狗和人一样。错,狗就是狗,不是人。任何时候也不能给狗以人类的权力和地位。多少条狗命也没有人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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