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有人贩子抢小孩,上去阻止失手将人贩子打死,要负法律责任吗?

小小幸运平安一生


因阻止人贩子抢夺小孩而失手将其打死,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仅如此,从作为人的良心上讲,我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定性为见义勇为,应当拥护为人民英雄予以表彰。毕竟,就人贩子干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简直就是人人得而诛之。

人贩子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可谓是让人深恶痛绝。他们把本来拥有大好年华的年轻少女,拐卖到深山老林卖给年迈的单身老汉,让她们沦为单身老汉的泄欲玩偶和生育工具,一生一世都受尽折磨,大好前途毁于一旦。
他们把本来沉浸在父母关爱里的年幼孩子,拐卖到异地他乡,运气稍微好点的能被卖给收养的人,运气次点的就给卖到黑作坊做免费童工,运气最差的就给砍断手脚扔到街上乞讨钱财,无论如何都会彻底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幸福,彻底毁掉一个家庭。


因此,人贩子的滔天大罪更甚于杀人放火,可谓是人人得而诛之!

人贩子的拐卖人口犯罪,是严重侵犯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因此,当儿童遇上人贩子的拐卖罪行时,当然可以行使正当防卫。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面对拐卖犯罪等严重危及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使造成人贩子重伤、死亡的,也不成立防卫过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当人贩子抢夺孩子时,危害行为显然处于进行当中,任何人为了捍卫孩子的人身权益,都有权利上前阻止,哪怕是使用暴力予以阻止。所以,该暴力行为具有正当性,即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如果谁要是认为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他肯定就是人贩子了。


冰焰


必须负法律责任。

我司将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刑事诉讼,正常的话10年起步。

但是具体看被告的态度和死者家属的态度,假如被告拿出50万给家属,家属一看,哟呵,还有50万,谅解了,那就是5年刑期,3年缓期。也算皆大欢喜。

这是最合理的结局。

当然我个人觉得是无罪的。只要审断过程中判定,被告是出于救人为目的,并无故意将受害人致死为目的。即可判定见义勇为,颁发证书。

至于死者,那是死有余辜罢了。



丁一1986


有一个真实案例 两名小伙 发现一名小偷在作案 上前制止 后小偷逃跑 两人追击 小偷逃跑中摔倒 重伤 结果 两人被判故意伤害罪 并赔偿三十多万费用 可笑的是 赔偿项目里竟有 误工费一项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所以你这个问题 不是你想当然的自认为在见义勇为 在正当防卫 就没事了 至于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要看实际宣判


和泥搬砖


还记得高铁上见义勇为的处罚吗?法官认为,尽管受害人的行为影响了公共秩序,但是理应由铁路或者公安部门来处理,被告刘某的打人行为不仅让他付出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其打人行为还受到了法律制裁。 法庭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及相关规定,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4个月拘役、缓刑六个月。

还有前几天那个带着甩棍和水果刀到别人家行凶被反杀的处理结果:公安机关要求定为故意杀人罪,虽然检查机关没有认同公安机关的意见,但谁会保证下一次会是什么结果。

所以人贩子抢小孩那不是你该管的,那是公安部门的事,你应该报警处理。你打人贩子那就不是6万的事了,还打死了那就等着坐牢吧!对于我这全部资产没有6万的人来说,不敢管,是真不敢管,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搬我的砖吧!


种地的秀才


人贩子丧尽天良,穷凶极恶,使多少家庭为寻找孩子家破人亡,对于人贩子相信每个人都深恶痛绝,对人贩子人人喊打,当人贩子正在抢孩子的时候,相信每个人都会伸出正义之手。,在同犯罪分子斗争过程中如果伤害人贩子怎么办,这点放心,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只要是确认对方确实是人贩子,在对方没有投降或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失手致其死亡,就是正当防卫不必有顾虑。但他在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你还继续进行攻击,造成他死亡,你就属于犯了故意伤害了。

人贩子依法是怎么判的:其实在我看来量刑有点太轻了!强烈呼吁买卖同罪,全部死刑。

(被判死刑的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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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晨曦r


暴力阻止肯定犯罪,别说打死了,你动人贩子一根手指头你都违法。正当防卫很难界定,情况不可能如此模糊。

历史上多少比这还清楚的伤害案件也没几个被定为正当防卫的。

正确的做法我认为应该是报警,但你要真想帮忙可以配合警察提供线索和证据,让警察尽快控制坏人。


孔雀翎957


首先欢迎悟空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人贩子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一种丧心病狂到发指的一种职业,他们活在阴暗黑暗之处,干的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人贩子为什么会招人讨厌

曾几何时我的父母为了吓唬不听话的我总是搬出人贩子的事情来吓唬我,导致童年我有很多次的梦中都梦到了人贩子后变成了做噩梦的经历,我们东北那边的家长都去这么吓唬小孩子的。”人贩子”在我们东北统一叫”拍花子”,意思就是在你的身后轻轻的拍了你一下你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跟他走了,并且被卖到了深山老林当中。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很傻很天真相信他人贩子居然有这种本领的。随着这个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全世界发生的事情就都可以知道了,每当我们看到新闻中的某个小孩子被人贩子拐跑了总会联想到那个小孩子可能遭遇一切的悲惨的遭遇,随着对小孩子的安全教育的的提升后,那些人贩子的骗术也开始增加了,甚至到后面他们开始进行光明正大的抢了孩子和女人。那些被拐的家庭里面瞬间就破碎了,而那些被拐走的人多数可能这一辈子都找不到家了,她们有些被拐到深山老林里面,还有的一些被弄残了后进行去乞讨。我记得有一个新闻是警察抓到了人贩子,问它你后不后悔当人贩子,它说如果在给她一次机会她还会继续从事人贩子的工作,因为她说赚得多而且还简单也不累。





该怎么判

说了这么多关于人贩子的事情,真的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但是当我们在遇到人贩子在偷孩子的时候恰巧被自己撞到了,然后自己肯定去先把那个被抢的小孩子给夺回来并保证安全,然后在这个争夺小孩的过程中你失手把它给弄死了,我理解的这个失手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法律上把这个称之为过失杀人罪,大概的意思就是你没有想过要真正的去杀害于它,而这件事情的发生是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个就属于过失杀人罪,如果是属于这种而且还属于当时你正在阻止犯罪的事情的发生,我觉得法官会根据这两点去把你定位无罪的行为。另外一种的就是当你已经把人贩子给制服了并且被你解救的孩子平安的时候,因为你痛恨人贩子的去进行对他殴打导致他的一个死亡,这个时候你就犯法了。虽然说人贩子该死但是也轮不到我们去审判他,我们也没有任何的权利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即使他已经是个罪恶滔天的恶人,如果是第二种的话,法官会根据证据和当时的场景发生的事情一起进行考虑的,最终怎么判的还得交给法院去。


有必要出台一部专门针对人贩子的法律,若当警察抓了人贩子,并且确认了她就是人贩子后,剥夺她一切的权利,并且永远不得保释和找辩护律师,最后没收她全部的资产,并且这个事情将永久的记录在她孩子的档案中永不得消失,如果有戴罪立功的表现将从轻去判罚。


钢镚的镚


人贩子丧尽天良,人人得而诛之!如果失手将人贩子打死要负法律责任吗?我个人也认为不用,因为这是在为民除害啊,应该奖励!但我们说的有用吗?没用啊!因为最终还是要看法律法官的判决,那些动不动就拍着胸脯保证说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未免太果断了,容易误导大家,万一真有这事发生,结果人家要负法律责任的时候,你们帮负责吗?


人贩子泯灭人性,他们为了一己私欲把人当商品一样贩卖,让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再难重圆!他们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那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真的遇到人贩子在抢孩子,然后在上去阻止的过程中,失手将人贩子打死了,要负法律责任吗?要不要负责我觉得要看当时的情况。

1.如果当时孩子已经解救成功,人贩子也没有反抗,这时候再上去把他打死,那应该是要负责任的。

2.如果遇到人贩子正在抢小孩,被人们发现后,人贩子并没有束手就擒,还拿着小孩当人质,并且过程中还激烈反抗,这种情况下打死他我觉得是不用负法律责任,毕竟我们是在救人。

3.人贩子是可恶,在遇到人贩子的时候很可能会很愤怒,保持不了理智,我理解。可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我们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所以我觉得打是可以打,但是打残就可以,最好呢是大家一起动手打,最后给他留口气扭送公安机关就可以。

4.如果真是有这类事件发生,我希望法律能量情而定,酌情处罚,从轻处理,毕竟人贩子害的很多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我的建议还是尽量不要弄出人命,因为有时那个正当防卫的标准真的很难把握。就像前几天那新闻“男子求爱不成持刀入室反被一家三口反杀,结果那一家三口还被判故意杀人……”所以题目问的这个问题还真没有准确的答案!


邕城小龙


人贩子的行为应当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罪是最能引起公众愤慨的犯罪,这种犯罪给受害儿童和受害家庭造成的损害是无法估量的,因此该罪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行为人失手将人贩子打死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人贩子正在抢孩子,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群众对其进行制止,虽然失手打死了人贩子,但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法律咨询乔也


从刑法的理论角度来说,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当中的特殊防卫,因为特殊防卫必须得是暴力犯罪,所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正当防卫不能至人死亡,但抢孩子的行为是暴力犯罪,如果抢的目的是为了卖,还是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如果是为了勒索,那就是绑架罪。所以,单纯的拐不能用特殊防卫,但抢是绝对可以的,因为抢是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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