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啟動八大攻堅行動強化大氣汙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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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莊啟動八大攻堅行動強化大氣汙染防治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打好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的衝刺之年,為做好全年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日前《石家莊市大氣汙染防治2020年強化攻堅方案》正式出臺。

《方案》中明確了石家莊市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即:PM2.5平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8%,達到5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達到19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2.2%,重汙染天數不高於31天。另外,要求2019年進入全省後二十的無極縣、趙縣、行唐縣、晉州市、新樂市退出倒二十;2020年底,所有縣(市、區)力爭實現全省排名倒二十"清零"。

為此,石家莊市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及重點任務,舉全市之力實施揚塵等面源汙染防治、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散煤整治和清潔能源替代、重型柴油車汙染治理、重點汙染物深度減排等八大攻堅行動。

行動一:強化分類施策,打好藍天保衛戰

主要是加強2019年進入全省後二十的無極縣、趙縣、行唐縣、晉州市、新樂市等重點縣(市)的治汙力度,要求其明確出臺各自退後二十方案,圍繞既定任務目標精準發力,持續攻堅。

行動二:強化示範引領,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

率先創建空氣質量改善示範區。9月底前,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正定縣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加快轄區空氣質量改善,PM2.5和PM10年均濃度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各鄉鎮(辦事處)PM2.5、PM10濃度均不得進入全市後30名。

率先打造揚塵精細化管控示範區。2020年底前,實施道路深度保潔,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高新區轄區內各類道路(含背街小巷)嚴格落實清掃保潔一級標準,道路塵土殘存量不高於10克/平方米;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高新區提高綠色施工標準,房屋建築施工實現軟質圍擋全包圍,條件允許的工地實現密閉化施工。提升人行步道、衚衕、露天停車場、公園人行道的清掃保潔水平。推廣屋頂清潔,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每季度開展屋頂清潔,對有條件的建築開展屋頂綠化;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強化對揚塵違法行為主體的聯合懲戒,加強對重大工程揚塵違法行為的監管處罰。做好拆遷騰退土地再利用前的苫蓋、圍擋等工作。

率先推動建立可持續發展綠色交通示範區。正定縣加強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管控,在重點區域採取純電動旅遊觀光專線及擺渡車模式,減少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使用。在原有燃氣能源出租車的基礎上,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車全部更換為純電動車。同時,在2019年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基礎上,謀劃推進6條微公交村鎮客運線路,運營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微型公交車,改善交通微循環,減少擁堵汙染排放。加強靜態交通管理,大力整頓停車秩序,縣城建成區所有停車場免收停車費。

率先創建餐飲行業汙染治理標杆示範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整治行動,餐飲場所全部配備油煙淨化器,餐飲油煙去除率不小於90%。規範油煙淨化設施的安裝和運行,使用率達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市內四區365家大、中型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標。對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及油煙淨化設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限期改正。嚴格落實《石家莊市治理露天燒烤管理辦法》,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城區範圍內禁止佔道露天炭火燒烤。其他縣(市、區)建成區嚴禁露天燒烤。

行動三:強化產業結構調整,打好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攻堅戰

堅決去產能。平山縣敬業鋼鐵有限公司嚴格按時完成省下達的鋼鐵產能退出任務;井陘礦區新晶焦化有限公司和鑫躍焦化有限公司全面退出,井陘礦區常恆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區金鑫焦化有限公司和高邑縣力馬燃氣有限公司通過上大壓小的方式進行產能置換,壓減焦炭產能40萬噸;完成煤電行業去產能15.3萬千瓦。以上壓減任務11月底前完成,列入去產能任務的相應生產設備確保9月底前停止排汙。

強力推進重汙染企業搬遷關停。全力推進河鋼石鋼公司退城搬遷工作,實現9月底前停產。2020年完成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河北東源羊絨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力爭完成石家莊市膠印廠搬遷改造任務。加快推進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九期隧道建設工程進度,實現電力輸出。

鑄造行業整合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鑄造企業進行整治提升。對環保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2020年5月底前,全市在生產鑄造企業通過自我提升整治力爭達到環保績效B級標準。

嚴防"散亂汙"企業死灰復燃。繼續深化"散亂汙"企業排查動態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紮實開展"散亂汙"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實現"散亂汙"企業動態清零。

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可持續發展和鄉鎮企業集群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政府持續抓好產業集群規劃的落地落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推進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切實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實現高質量發展。指導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深入分析產業現狀,科學確定主導產業,針對鑄造、磚瓦、陶瓷、石灰、炭素、化工、包裝印刷、傢俱、人造板、塑料製品、製鞋、製革等行業,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5―6個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針對特色產業集群,積極培育扶持樹立標杆企業,引領集群轉型升級。各縣(市、區)列入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的行業企業,2020年9月底前,未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的,納入季節性生產調控。

行動四:強化能源結構,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替代攻堅戰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超額完成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我市的減煤任務。嚴格控制新增燃煤項目建設,全市禁止新建、擴建耗煤項目,確因產業發展和民生需要新增耗煤項目的,全面實施煤炭2倍量削減替代。

有效推進清潔取暖。2020年擴大清潔取暖覆蓋範圍。對現有大型燃煤機組進行供熱技術改造,挖掘機組供熱潛能,提高熱電聯產供熱比例,減少供暖盲區。加強農村清潔能源供暖,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電代煤3.36萬戶、氣代煤8.43萬戶,共11.79萬戶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採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裕華區、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和正定縣散煤動態清零,防止已完成"雙代"替代地區散煤復燒。禁燃區內全面禁止散煤銷售。偏遠山區繼續做好潔淨型煤、蘭炭、優質無煙煤保供和推廣工作,確保散煤清潔替代全覆蓋,實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清潔過冬。

加強氣源和電力供應保障。堅持多渠道擴展氣源,增加天然氣供應量,完善燃氣管網和調峰設施建設,制定"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加快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改造,確保農村"電代煤"電力供應。

加強散煤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入省煤質檢查工作手冊》有關標準規定,持續強化入省煤質檢查,依託聯合執法檢查隊伍,實施值守、攔車、檢查、勸返、抽查、送檢、報告傳遞以及信息登記、檔案管理等工作。加大散煤及潔淨型煤檢測力度,2020年生產經營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100%,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散煤及潔淨型煤違法行為。積極爭取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支持,強化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規運銷散煤行為。推進火電、鋼鐵、玻璃等重點行業爐前煤質檢測體系建設,加密爐前煤質採樣檢測頻次。

深化鍋爐綜合整治。6月底前,全市731臺燃氣鍋爐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9月底前,完成90臺生物質鍋爐和61臺燃油鍋爐提標改造。嚴禁新建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不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行動五:強化運輸結構調整,堅決打好重型柴油車汙染治理攻堅戰

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道路運輸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新建敬業集團鐵路專用線。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企業,新建及搬遷轉移的鋼鐵、電力、焦化、煤炭等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新建物流園區,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

加強市區道路通行管理。嚴格執行國III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在三環路、古城西路、友誼北大街(北至學府路)、學府路(友誼北大街至107國道)、107國道(北至學府路)、古城東路道路範圍以內(含)道路限行的政策。強化藍牌貨車管控,嚴格落實《關於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對於低於國Ⅳ標準、燃料為柴油、非封閉式的藍牌(輕型、微型)貨車不再辦理通行證,鼓勵使用排放達到國Ⅳ及以上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

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達標監管。嚴格落實《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加大新生產銷售車輛車載診斷系統、汙染控制裝置、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等抽查核驗力度,我市生產(進口)的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5%,市內銷售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指導監督機動車檢驗機構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柴油車註冊登記前的排放檢驗,通過國家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逐車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情況,逐車開展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汙染控制裝置查驗、上線排放檢測。

加快高排放車淘汰和替代。採用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儘早完成國家下達的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加快淘汰和替代國III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載貨汽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

實施國III排放標準貨車治理改造。對國家淘汰任務以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III排放標準中重型柴油貨車,加快安裝汙染控制裝置和在線監控設備。2020年底前,完成3900輛重型柴油車加裝汙染控制裝置。

加強路檢路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執法機制。開展常態化路檢路查,組織對重點用車單位和重要物流園區入戶監督抽測,強化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實行機動車檢驗機構清單式、臺賬制管理,對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三類監督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每月溯源前10名機動車檢驗機構,向社會公開曝光,依法嚴厲打擊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監管。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於本轄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

加強遠程在線監控。對具備條件的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2020年底前,完成安裝16872輛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裝置;對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2020年底前,主城區新增或更新的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加氣)站(樁)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快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建設,逐步緩解推廣新能源車面臨的充電難等問題。

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管理。指導督促重點用車單位建立綠色運輸責任制和承諾制,使用清潔能源或國V以上重型柴油貨車、重型燃氣車或新能源車。

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汙染防治和監管。嚴格落實國家排放標準,按照國家公佈的標準和規定的時間,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禁止未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主城區(含縣城建成區)作業。各縣(市、區)建成區全部禁止使用國II(含)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存在冒黑煙等超標排放問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按規定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

開展常態化清潔油品質量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及證照不全非法加油站(點)、非法油罐車;對合規加油站汽柴油進行質量抽檢,追溯不合格油品來源,確保油品質量。

行動六:強化揚塵治理,打好揚塵等面源汙染防治攻堅戰

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從城鄉基層單位和基礎工作抓起,壓實揚塵汙染治理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全市建築施工、公路施工、河道施工、市政綠化施工場地及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露天礦山、工業料堆場等揚塵排放源開展全面排查,建檔立卡,對未按要求落實抑塵措施的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臺賬,限期整改到位。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揚塵汙染源防控,嚴格按照《河北省揚塵汙染防治辦法》,完善揚塵汙染治理技術體系,推進治理精準化和規範化。

深化建築施工和城市揚塵整治。開展揚塵汙染達標治理專項行動,落實達標整治八條驗收要求,健全文明施工體系;加強城區道路水洗機掃力度,全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市管高速、全市出入口和縣(市、區)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對城鄉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覆蓋等抑塵措施;實行降塵量月度通報排名,城市建成區、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不高於8噸/月?平方公里。

強化公路、水利、供熱管網等線性工程揚塵治理。嚴格落實《河北省揚塵汙染防治辦法》有關要求,合理規劃施工區域,實施分段施工;加快破損路面修復和國道、省道等兩邊停車場地硬化;在建公路和城鄉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環評及批覆文件採取有效抑塵措施;原則上9月底以前完成供熱管網施工工程。

加強礦山、砂場揚塵治理。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環保不達標的礦山實行達標整治,達標一個驗收一個開工生產一個,對生產礦山採場外的運輸道路以及採場邊界到加工區、廢料堆場、公路路網道路實施硬化和灑水抑塵,尾礦庫、排土場、排巖場採取有效抑塵措施;對279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修復綠化,對採砂場(河道採砂)生產(運輸)過程落實噴淋等抑塵措施。三環內禁止經營露天砂場,砂石料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路線通行,國控點和省控點周邊三公里範圍內不得有經營性砂場。

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治理。持續做好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工作,工業企業料堆場物料儲存落實《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有關要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遮蓋塊狀物料堆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800目/100平方釐米,遮蓋粒狀、粉狀物料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2000目/100平方釐米。燃煤電廠、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6個重點行業企業料堆場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部採用密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規上工業企業料堆場規範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PM10在線監測設施。

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發揮遙感監測、秸稈禁燒紅外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作用,完善預防為主、疏堵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開展國省幹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秸稈和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嚴格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禁燃禁放有關要求,明確禁放禁燃品種、區域、時段。城市主城區及周邊地區、縣(市、區)建成區及周邊地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積極推進城市主城區以外區域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持續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督管理,廣泛宣傳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大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格落實禁燃禁放要求。

規範廢品收購站監督管理。強化廢品收購站管理,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違法收購等行為。6月底前,完成對衛生髒亂、場地未硬化、存在安全隱患的廢品收購站的整頓,對無證經營、異地經營、一證多點的廢品收購站和違章的廢品收購站責令限期整改,原則上居民小區內不得有廢品收購站點。

行動七:強化源頭治理,堅決打好重點汙染物深度減排攻堅戰

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9月底前,力爭完成水泥行業11家企業、陶瓷行業36家企業的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已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通過在線監控、分表計電、加強日常監督指導等措施,穩定實現超低排放。水泥工業企業要對烘乾機、烘乾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平板玻璃工業企業要對無組織排放,採用SCR脫硝工藝或SNCR-SCR聯合脫硝工藝、採用SNCR脫硝工藝的鍋爐加強氨逃逸管理,有效控制氨逃逸,落實《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標準》《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有關要求。

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原則,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加快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完成47臺非重點行業工業爐窯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無治理設施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分散燃煤和燃石油焦(渣油、重油)工業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完成30個VOCs高效治汙設施安裝,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對密封點大於2000個點位的59家企業實施LDAR檢測,對採用UV光解、低溫等離子和活性炭吸附等單一VOCs治理工藝的企業實施達標整治,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汽車維修整治工作。對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大的企業,列入區域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

紮實開展異味汙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對易產生異味的行業、單位、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落實責任,分類施治。通過加強無組織排放的密閉收集、進一步對治理設施提標改造、推廣無異味的非揮發性有機物的使用等手段,對異味進行有效治理,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切實解決城市異味汙染"頑疾"。

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推廣替代實施意見》有關要求,2020年10月底前,鋼結構行業塗裝工序(防腐類別為C5除外)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機械(軍用機械除外)塗裝工序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比例達到40%;木製傢俱製造行業清漆、色漆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替代比例達到60%;汽車製造(罩光漆除外)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電子、電氣機械製造、塑膠行業逐步推廣使用水性清洗劑。

強化臭氧汙染防治。開展臭氧形成機理與防治對策研究,制定臭氧汙染防治專項方案,加強臭氧前體物(VOCs、NOx)排放控制。加快推進工業企業VOCs深度治理和規範整治,確保早完工、早見效。加大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火電、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NOx高排放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對VOCs和NOx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從嚴治理。夏季高溫時段,鼓勵對涉VOCs排放的生產工序實行季節性生產調控。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儘早完成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改造任務。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管理。落實《蒙特利爾議定書》和基加利修正案,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國際履約工作,嚴格源頭准入,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和消費監管。

行動八:強化聯防聯控聯治,堅決打好重汙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精準應對重汙染天氣。完善與京津及周邊地區應急會商和生態環境、氣象部門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機制。提前3天發佈重汙染天氣應急預警,指導各縣(市、區)精準響應,最大限度削峰降速。

精準實施應急減排。精準核算每個涉氣企業排汙量,制定"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堅持差異化管控,按照部、省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重點行業環保績效評級標準和要求,穩步、持續推進鋼鐵、水泥、製藥、磚瓦窯、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評級。繼續完善大氣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對符合要求的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生物醫藥企業、短缺藥品及保障民生類藥品生產企業、重點出口型企業、軍民融合企業、民生工程等納入正面清單,實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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