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社会需求产物,爱情是个人意识幻想,性是生理本能。他们之间是否有一致性?
周国平老师曾说过:“性是肉体生活,遵循快乐原则。爱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则。婚姻是社会生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把三者统一起来,不让习以为常麻痹性的诱惑和快乐,不让琐碎现实损害爱的激情和理想。”
三者为独立的个体,可以单独的存在,又有着相关的联系,若能在同一个异性身上实现,那是完美的结合,若是单独分开也不是没可能不存在。
婚姻,爱情,性,到底应该是怎样的排序?首先处于每个时期的定义不同。
民国之前:婚姻——性——爱情。
民国到七八十年代:爱情——婚姻——性。
后来:爱情——性——婚姻。
再后来:性——爱情——婚姻。
再再后来:性——爱情或者婚姻。
随着时间的变化,人们对待三者排序也发生了改变。
而后便是现在三者的相处模式:
有性、无爱、没婚姻(叫性伴侣)
有性、有爱、没婚姻(叫谈恋爱)
有性、无爱、有婚姻(叫过日子)
有性、有爱、有婚姻(叫人生赢家)
无性、有爱、没婚姻(叫柏拉图)
随着时间的变化,人们对待三者排序也发生了改变。
而后便是现在三者的相处模式:
有性、无爱、没婚姻(叫性伴侣)
有性、有爱、没婚姻(叫谈恋爱)
有性、无爱、有婚姻(叫过日子)
有性、有爱、有婚姻(叫人生赢家)
无性、有爱、没婚姻(叫柏拉图)
从排序到相处模式上来看,做不到一致性,但人们为什么渴望完全一致性呢?
人的本性都是占有和自私的,当你拥有的其中一项或两项,你便想要全部拥有,更认为三者如果不能同时拥有,那就称之不上完整。
并且相互之间的链接又紧密在一起,缺失某一个就会让原本美好的三者失去平衡。
那怎样才能做到一致性呢?如果三者不发生在同一个异性身上,大多人都能做到。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怎么能在同一个异性身上实现?
从排序到相处模式上来看,做不到一致性,但人们为什么渴望完全一致性呢?
人的本性都是占有和自私的,当你拥有的其中一项或两项,你便想要全部拥有,更认为三者如果不能同时拥有,那就称之不上完整。
并且相互之间的链接又紧密在一起,缺失某一个就会让原本美好的三者失去平衡。
那怎样才能做到一致性呢?如果三者不发生在同一个异性身上,大多人都能做到。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怎么能在同一个异性身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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