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汀县境内,地处闽西西部,坐落于武夷山脉南段延伸支脉区域,总面积10379.7公顷,自成立以来,随着保护、巡护、宣传力度加大,保护区周边老百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保护区先后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猕猴、 白鹇、鬣羚、鸳鸯、林雕、蛇雕等 ,且保护区拍摄到水鹿活体活动为福建首次,保护区真正成了野生动物的快乐家园。

在书写“美丽长汀”长卷中,长汀县检察院大力拓展生态检察职能,2012年5月,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把职能从单一办理林业资源类案件拓展到涉及林业、农业、环境、水资源、名胜古迹等生态领域案件。通过逐步健全和完善生态恢复评估、履约保证、监督回访等8项工作机制,走出了具有检察特色的生态保护工作模式,并从理念、方式和机制等方面加强探索,创造了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汀经验”。

以下视频为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汀兰未检工作室制作,并与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发布,旨在发扬坚持不懈和主动作为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秀美长汀建设更添一份青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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