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下定決心去放棄一個人,或者是放下那個你到現在還愛著的人?

放縱3


作為一個女孩。和前男友分分合合很多年,去年徹底分手並且把他所以聯繫方式以及和他有關的人也一併刪除拉黑

每次的和只因為放不下,因為他是我出學校第一個喜歡的男孩、並且有想法和他一起結婚的人。

然而一次次的傷害,每次談論到這個“結婚”這個話題他的那種推脫,每次遇到事情的時候那種逃離,每次讓他幫忙處理一點事情的那種不情願 等……

兩個人相處沒事的時候還好,然而一旦遇到一點點事情就可以看出這個人值不值得你去愛、去付出的。

以前我也認為愛是愛他的全部、承擔他承擔的東西,然而人家不一定是這樣對你的。

下定決心去放棄一個你愛的人,可能不是你有多傷心或者多麼不開心的時候放棄了他、而是你真的對他失望透頂了,從而下定決心放棄並且遠離

而且此生不願再有交集


流沙納納



正氣滿胸懷


如果真愛、又不可能了,因為對方已經嫁人。

而自己心理還愛著他《她》,就埋在心裡好了,閒來想一想,回憶過去的浪漫時光,重溫舊夢很開心,也是美好的。

但要面對現實,無論你是否結婚,都要對得起和你結婚的的人。

精神有時可以出軌、漫遊,但不可真出軌,傷人害己。

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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