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合肥居民醫保住院起付線、大病保險封頂線、門診特殊病相關病種等將進行調整。
政策依據:《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細則(試行)》
醫保住院起付線
據介紹,合肥市調整了居民醫保部分醫療機構普通住院起付線。
將原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的400元、市屬三級醫療機構的600元,分別調整為500元、700元。
一級(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以下、省屬三級醫療機構起付線不變。
大病保險封頂線
調整居民大病保險封頂線。
大病保險封頂線調整為:省內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30萬元,省外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20萬元。
一個年度內大病保險費用中既含省內又含省外的,執行省內醫療機構封頂線。
門診特殊病
增加並調整門診特殊病相關病種
甲狀腺功能減退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晚期血吸蟲病
白癜風
肌萎縮
瀰漫性結締組織病
心臟冠脈搭橋術後
心臟起搏器植入術後
這些病種年度基金支付限額從2000元到5000元不等。
將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和骨髓增生性疾病4個病種從惡性腫瘤歸類中單列,限額支付標準根據不同的治療方式,參照惡性腫瘤限額支付標準執行。
不能報銷的費用
此外,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執行全省統一的《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負面清單》。
30項費用
不能走醫保報銷
境外就醫的醫藥費用、
醫療機構發生的非醫藥費用、
各種不育(孕)症、
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費用、
各種各類非功能性整容或矯形手術、美容、健美、減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療類原因引發的醫藥費用……
來源: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