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舉報“身家200億”的女法官獲刑18年

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一審被判刑18年,其被指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375萬元,曾被舉報“身家200億元”。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一審第二次開庭。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6年以來,被告人張家慧利用擔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

早前報道:

2019年5月,一封長達47頁、近兩萬字的《聯合舉報控告書》引爆輿論,其中稱,張家慧、劉遠生夫婦“編織了一個巨大的商業帝國”,“數年來瘋狂攫取了鉅額財產——保守估計200個億”。

張家慧隨即被外界稱作“最富法官”。

正是這份《聯合舉報控告書》引發了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網絡反映的張家慧和劉遠生的有關問題,依紀依法開展調查。

就在張家慧“雙開”通報對外發布當天,11月30日,聯合調查組亦通報了關於網絡反映張家慧、劉遠生有關問題調查結果。

聯合調查組查明,2017年3月,張家慧和劉遠生辦理了離婚手續。2016年1月張家慧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時,瞞報、漏報劉遠生實際控制和參股的26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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