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孩李依依(化名)案件审判结果

2008年6月20日甘肃省庆阳市一商场8楼的平台,19岁女孩(李依依)化名,跳楼自杀,曾经不少人围观怂恿其“快跳”,

甘肃女孩李依依(化名)案件审判结果

李依依(化名)跳楼的起因是其老师吴某自2016年开始便对其进行猥亵,导致其患上抑郁症和创伤性应激障碍。据报道,她曾有过四次自杀未遂。如今判决那位老师吴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我觉的犯罪成本太低了,这判决只判强制判猥亵罪,但是却没有考虑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强制猥亵罪可判5年以下刑期,这“老师”吴某才判了二年,法院说自杀和强制猥亵没有因果关系,我就无语了,这还叫没有因果关系?那什么叫因果关系?如果李依依(化名)不被“老师”吴某强制猥亵,她会得病?她会自杀?我不知道当地法院是怎么考虑的?这谁家都是有儿有女的人,如此的判决这是要出现更多李依依?冷漠的群众,无奈的判决,叫李依依的家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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