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晴雯死得冤枉吗?

众所周知晴雯实则是林黛玉的影子,袭人是薛宝钗的影子,按照通行本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中,我们可以看到袭人最终嫁给了蒋玉菡,虽然是下九流的戏子优伶,但比起大观园中的女子来,也算是较好的归宿了。而晴雯,是曹雪芹手书的前八十回中,明确写死了的,而且是背负了狐媚贾宝玉的名声冤屈而死的。

晴雯的判词是: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回顾晴雯的在贾府中的生活轨迹,我们可以得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兄弟在何处,因此在贾母身边伺候,后被贾母连同袭人给了贾宝玉,做贴身丫鬟。晴雯最大的特点就是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提到:

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袭人羞的脸紫胀起来。

从贾宝玉写就的《芙蓉女儿诔》可以看出,晴雯死时是十六岁,晴雯在对待丢了平儿虾须镯的时候,她果断的撵了坠儿,而对待自己身边的同伴,袭人和奢月时,照样是嘴上不饶人,口无遮拦,她看不上她们巴巴的等着做宝玉的姨娘,即便是对待林黛玉,她也毫不收敛个性,比如在林黛玉到怡红院时,面对叫门的林黛玉,也果断的赶了出去。

这一系列的事情,让她尽情的释放了个性,却也面临着孤立无援的地步。当袭人看清局势,不再将贾母当做自己的靠山,而转而投入了贾府下一任最高女主人王夫人时,晴雯还在四处树敌,远没有觉察到自身将来的前景。

正如同她在死前,在贾宝玉面前所说的那样,

“”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想必,晴雯一直是以老太太的人自居的,也深深的相信宝玉成人后,自己会是贾宝玉的姨娘,可惜随着贾府权力中心的转移,她看得到别人在王夫人面前的体面,却依旧在逞口舌之快,完全没有为自己考虑后路。

晴雯笑道:“呸!没见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秋纹道:“凭他给谁剩的,到底是太太的恩典。”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 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秋纹忙问:“给这屋里谁的?我因为前儿病了几天,家去了,不知是给谁的.好姐姐,你告诉我知道知道。”

纵观晴雯的悲剧,是在个性和职场方面的双重教训。

首先,定位不清。和规劝贾宝玉读写经书子集,求功名的袭人不同,她将贾宝玉的喜好放在了第一位,而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贾宝玉是贾府的子孙,势必是要为了贾府的未来而走求功名的路,在贾政要求贾宝玉前去考察读书时,反而出主意,让宝玉装病,这是晴雯悲剧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性张扬,到处得罪人。俗话说“祸从口出”,晴雯的牙尖嘴利,可以说是贾府中人都有领教,上至林黛玉、薛宝钗,下至小丫头。典型的事件是她将林黛玉关在怡红院门外,又说薛宝钗天天到,而在对待偷了平儿虾须镯的小丫头坠儿,则是直接了当的撵了出去,毫无转圜余地。

而对待和自己同样身份的袭人、奢月,则从来口无遮拦的描述自己的情绪。

第三,背景简单。从原著中,我们知道晴雯是赖大家的买回来的,贾母看她灵巧,就将袭人和她作为贾宝玉的大丫鬟。在贾府中,贾宝玉是一个心性善良,却不管事的少爷,在金钏坠井时,就看得出他无力挽救任何丫鬟的命运,也因此袭人将身家性命交给了王夫人,而晴雯没有任何依仗,只能在王夫人的厌恶中,被撵出贾府。

第四,自视甚高。贾宝玉看重晴雯,包括给林黛玉送帕之类的事,都是晴雯去办的,而她本身也生得出众,相比其他的丫鬟,也清高许多,纵然有袭人和贾宝玉初试过云雨,她却身家清白,这是她骄傲的一面,但也正因为这份清高,反而在许多事情上,让她做了出格的事情,包括撕千金扇、编排袭人之类,这些事情,都让她成为了王夫人痛恨她的把柄。

说回晴雯死得冤枉上,确实是冤枉的,毕竟从职场的角度来说,晴雯还算是有一份专业的,她能将烧坏的雀金裘补好,只是做一个普通的绣娘,生活无忧,只不过在封建时代里,遇到王夫人这类狠心的雇主,说撵就撵走,死的还是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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