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財產拒執行,涉嫌犯罪被立案

近日,濠江法院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一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嚴厲地打擊了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隱匿財產拒執行,涉嫌犯罪被立案

民間借貸糾紛,依法被判還款

石某與陳某鵬、陳某雲夫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由陳某鵬、陳某雲歸還石某借款本金40萬元及利息等。但判決生效後陳某鵬、陳某雲拒不履行判決規定的義務,石某遂於2018年1月12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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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無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陳某鵬、陳某雲經法院多次傳喚仍拒不到庭,電話也拒接,避而不見。法院前往石某提供的地址線索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但二人仍不知去向。執行幹警通過網絡查控,並未發現陳某鵬、陳某雲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隱匿財產拒執行,涉嫌犯罪被立案

隱瞞財產狀況,依法被司法拘留

法院經調查陳某鵬、陳某雲銀行賬戶流水發現,在案件執行過程中,二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往來資金累計達到250多萬元,但並沒有履行還款義務,也沒有依法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情況。2018年6月11日,濠江法院以短信方式通知陳某鵬、陳某雲到庭,責令二人在2018年6月19日前履行生效判決書的義務。期屆,二人並未履行。法院隨即對陳某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決定。拘留期間,執行人員反覆做勸導工作,動員陳某鵬還款,但其仍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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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財產拒執行,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案件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陳某鵬、陳某雲的銀行賬戶資金往來累計高達250多萬元,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40萬元還款義務,但卻一直不履行生效判決。陳某鵬被司法拘留後,仍不悔改,繼續對抗執行,已妨礙人民法院執行,情節嚴重,濠江法院遂將陳某鵬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日前,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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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來,為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勝目標,濠江法院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展開了凌厲攻勢,拒執打擊呈現常態化趨勢,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罪4件5人次,公安機關立案3件,法院依法判決2件,對3人次以拒執罪判處刑罰。

隱匿財產拒執行,涉嫌犯罪被立案

文稿:劉楚燕

攝影:劉楚燕

編輯:潘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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