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流傳出一個十分惡俗的婚鬧視頻。
視頻中,新郎被脫得只剩下內褲。
由兩個男子挾持著胳膊往前走。
就跟被押向刑場的犯人一模一樣。
突然,一隻“飛腿”向新郎赤裸裸的身子踢去。
他還沒反應過來,又被關進鐵籠中。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
不,荒誕的一幕才剛剛開始!
旁邊的鐵哥們,拿起生雞蛋,一顆顆砸向新郎。
由於當時是在鬧市區,引來很多路人圍觀。
越多人圍觀,他們就鬧得越歡。
扔完雞蛋,再用點油漆“招待”。
雞蛋、油漆混合黏在新郎光溜溜的身體上。
我想,這一幕應該會讓新郎永生難忘吧。
等到鐵哥們都“發洩”完了,他終於可以走出鐵籠。
這哪是什麼“婚鬧”,明明就是“私刑”!
哦不,“私刑”可能還要體面些。
婚禮是人生中一個重要的時刻,想辦得熱熱鬧鬧可以理解。
但“熱鬧”不代表胡鬧。
一味地拿惡俗來當樂趣,那是對婚禮的侮辱啊。
然而,現實很無奈。
這種“惡俗婚鬧”,隨著時代發展,愈演愈烈,猖狂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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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婚鬧”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根據《網易新聞》數據顯示,“婚鬧”遍佈中國各個地區。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甚至雙方父母,都成了被“婚鬧”的對象。
婚鬧規模如此“龐大”,可能有些人是第一次聽說。
但我想告訴你,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去年,江蘇鹽城某國際酒店的婚禮現場,發生過喪心病狂的一幕。
新郎父親因喝醉酒,突然公然強吻新娘。
這不是拍電影,而是真實發生的。
現場所有人都呆住了。
這可是你兒媳啊老傢伙。
但他們似乎無動於衷,甚至把這稱之為“扒灰”。
就是專門鬧公公和兒媳婦。
無獨有偶。
在另一場婚禮上,公公激吻新娘17秒。
我實在想不通,這“扒灰”到底為了啥啊?
還有公公被打扮成“高級燒火佬”遊街示眾。
“燒火佬”,指的是公媳之間的亂lun現象。
把“習俗”當幌子,惡事做盡而不自知。
無奈的是,“婚鬧”還遠不止如此。
有些“婚鬧”,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十分噁心。
比如,新郎被朋友綁在燈柱上,屁股後面掛著鞭炮。
然後,鞭炮還被點著了!
他們完全不會考慮事情的嚴重性。
新郎被迫穿上女性內衣,並在襠部放一根香蕉。
赤裸裸的性暗示!新娘被襲胸。
新娘被壓在床上扒衣服。
新郎只穿著內褲,被捆綁在電線上。
新人被迫掛著“姦夫”、“淫婦”的牌子游街示眾。
就連有身孕的新娘也不放過。
在婚禮當天,她和新郎被用膠帶綁在樹上。
新娘臉上一籌莫展,萬一傷到胎兒,誰來負責?
還有接親時因沒有及時開門,有人直接拎起錘頭把門砸開。
來不及躲閃的伴娘團,集體被玻璃劃傷。
喜慶的日子瞬間變得鮮血淋淋。
撫摸、摟抱、強壓在床、遊行示眾……
這些字眼和婚禮放到一起,引起極度不適。
有人可能會說:受害者都不會反抗嗎?
問題是,反抗得了嗎?
在山東蘭陵,一對新人被摁在地上。
新娘艱難地爬起來,踹了鬧事者一腳。
但完全沒有起到威懾作用。
隨後新娘又被摁倒在地。
無底線的婚鬧,到底滿足了誰的私慾?!
這些瘋狂的婚鬧行為,看似給新人添熱鬧。
實則是在道德的邊緣瘋狂試探。
有些人被壓抑已久的性暴力,彷彿終於逮到機會釋放。
這不禁讓我想起電影《喜宴》的那一幕。
外國人對“中國式婚鬧”感到十分驚訝。
導演李安卻說:“ 你正見識到五千年性壓抑的結果。”
婚禮成了“洩慾場”,熱鬧也變了味。
既然已變味,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悲劇。
2013年,在山東發生過一起轟動全網“伴娘事件”。
16歲的小麗給別人做伴娘。
婚禮本該是美好、浪漫的代名詞。
未成年的她,也對這場婚禮充滿憧憬。
可萬萬想不到,等待她的卻是一輩子的“噩夢”。
婚禮當天,她被十幾個男性關進一個房間,並鎖上房門。
事後她回憶道:
“我被推倒在床上,然後就有人衝上來亂摸,我不停地反抗,其間有人扒我的褲子。
十幾個男的都往我身上壓過來,我根本無力反抗,他們在我身上到處亂摸。”
她當時被嚇壞了。
這一鬧,給她身心帶來嚴重的創傷。
之後,她曾有兩次自殺未果。
這還算是情節比較輕的。
更嚴重的婚鬧,直接要命。
貴州遵義一位新郎,為了躲避婚鬧,赤身在高速路上狂奔。
當他準備回家時,不幸被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撞倒。
造成十級傷殘。
由於在婚禮上被扒光並潑滿墨。
被撞倒後,他的血都被染成了黑色。
慘不忍睹。
2016年,文昌市一位伴娘,被強迫喝下3瓶白酒、3瓶紅酒、20多瓶啤酒……
等她醉到不省人事,才被送去醫院。
後來因氣道被堵引起窒息,搶救無效身亡。
山西省某山村,一位24歲的青年在婚禮當天,按照習俗要被人“抽打”。
幾個年輕男性對著他背部和後腦,來了一頓猛打。
而就在婚禮結束第三天,他感覺身體不適。
最後搶救無效身亡。
還是在山西,一新郎被扒光衣服,壓在新娘身上。
等新郎掙脫眾人爬起來時,才發現新娘早已沒了呼吸。
婚鬧過了頭,喜事便成了喪事。
婚禮上,新人應該挽著彼此的手,敬所有來賓的酒。
來賓回饋他們的是祝福,是希冀。
而不是胡鬧,不是捉弄。
可惜,無底線的人永遠都不會懂!
好的習俗能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加親密。
但變味的“婚鬧”不是好習俗。
它往往只是以婚慶之名,行耍流氓之實。
每個人都要明白,“鬧”不等於“無底線”。
它也不該成為發洩私慾的藉口。
倘若這種“習俗”一直盛行,只會造成更多無可逆轉的悲劇。
比如新人被折磨致死;
無辜伴娘被猥褻。
人民微評曾說:鬧得過火就是引火燒身,一旦出格必然出事。
如果一味拋棄道德去違法婚鬧,不用多說,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婚鬧過程中出現意外,致人傷亡,涉事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別以為法律只是說說而已。
上文提到婚鬧致新郎10級傷殘的案例中,最終肇事者賠償9萬元。
2006年11月,在鄭州一場婚禮上,4名男子對伴娘進行猥褻。
他們把伴娘衣物脫光後,將雞蛋塗抹到伴娘隱私部位。
“作案”時長長達半個多小時。
最後,4名男子被法院判處3-5年有期徒刑。
婚禮是美好的,為何不讓它在愉悅的氛圍中進行呢?
村上春樹曾說:
“儀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儀式感,
就是讓某一個日子與其他日子不同,
讓某一個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結婚是大事。
婚禮是儀式。
尊重新人,以及見證幸福的各位來賓。
要讓在場的每個人都由衷地感到喜悅,才是一場婚禮最好的儀式。
在這個魚龍混雜的社會,給新人多一些溫暖和善意,摒棄惡俗的婚鬧陋習。
希望往後的每一場婚禮上,只有笑聲和盛宴,沒有哭聲和噩夢。
作者: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