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让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开车行驶在城市道路上,你可曾被“擦车”而过的电动自行车惊吓过?汽车驾驶员在抱怨的同时,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也很无奈:“汽车停在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只能借用汽车道。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让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张天任 图源:天能集团官网

“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合理进行路权分配,适当增设电动自行车道,让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就鼓励电动二轮车绿色出行提出相关建议。

张天任指出:“目前绝大部分城市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还有的城市道路甚至连非机动车道都没有,这使得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共用道路,碰撞事故时有发生。”

电动自行车的路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的薄弱环节。非机动车与汽车之间的矛盾,是日益增长的多元出行方式与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道路条件之间的矛盾。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车道数量已无法满足现有机动车使用,更别提为电动自行车“另辟蹊径”。

2019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为了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满足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实现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我国电动两轮车产业于去年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不过,“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搭载铅蓄电池还是锂电池,其续航里程远远不能满足外卖、快递‘小哥’们的日常需求。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续航里程虽然可以满足需求,但不少城市依然‘禁摩’‘限摩’,不利于物流快递业的发展。”张天任说。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建议:

一是“堵疏结合”,加强对生产和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新国标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二是“放管结合”,建议在大中城市逐步开放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交通管制;同时要严格管理,强制驾驶人佩戴头盔、购买保险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等;建议有关部门适当降低年检费用,简化上牌手续、上牌费用等。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李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