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李躍華的注射療法對與錯的標準,不是科學性,而是臨床結果

不能用科學性解釋李躍華的注射療法,唯有臨床試驗可以判斷是否正確!

因為,根據範圍定律,科學理論對現象的解釋是有限的。所謂的科學理論,僅僅只是在一定的範圍內才是正確的,超出範圍應用,其真理性就會走向它的反面,成為錯誤的東西。

比如,我曾論證時用過一個例子。在物理學上,已有的經典理論,就無法解釋十九世紀末的物理學上的三大發現。這就是科學理論侷限性的例子。就是說,超出一定的範圍,科學理論就失去了判斷正確與錯誤的意義,

因此,如果李躍華的注射療法的確治癒了冠狀肺炎,哪怕是一例,那麼,這一療法,極有可能在治療上和理論是一個的重大突破!

因此,說李躍華的注射療法不符合科學性,或以此斷定它是騙子的說法都是錯誤的。

只有臨床試驗,只有讓李躍華繼續用注射療法去治療冠狀肺炎,當然這是在確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的治療,讓治療結果驗證是對是錯。

這才是客觀公證的科學態度。

因此,證明李躍華的注射療法對與錯的標準,不是科學性,而臨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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