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695件

本報北京4月14日電(記者彭波)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批准和決定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661件24279人,提起公訴23695件36711人,槍爆類案件佔首位,多數案件通過網絡社交平臺交易。

這位負責人介紹,2019年,檢察機關受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槍爆類案件佔首位,受理及決定起訴案件罪名最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涉案犯罪嫌疑人絕大多為青壯年男性,部分具有前科劣跡。案件高發區域主要集中在我國南部邊疆、沿海地區,多數案件通過網絡社交平臺進行交易,以快遞物流方式進行運輸。

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打擊涉槍爆類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快捕快訴,從快辦案提高案件質效。各地檢察機關嚴格貫徹2018年“兩高”《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在案件審查時綜合販賣氣槍、鉛彈的社會危害性,以及行為人主觀認知、動機目的、一貫表現、違法所得等情節,結合行為人認罪認罰情況,積極履行公訴裁量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擾亂疫情防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偶有發生,截至3月底,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3件3人、起訴2件2人,以過失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件2人、起訴1件2人。從檢察機關目前受理案件來看,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大多臨時起意。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1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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