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議 | 乳山投毒案,莫讓笑料替代警示

母豬發情激素、頻頻出汗、接連懷孕……連日來,一條條發生在山東省乳山市的“投毒”截圖在網上瘋轉。截圖說的是乳山市統計局一名在職公務員因對幹部任用不滿,網購了刺激母豬發情用的激素,通過針管注射進單位日常喝的大桶水裡,致局長脖子腫得像水桶、男人頻頻出汗、女人接二連三懷孕,多人身體健康受影響。 一個公務員竟然長期在水桶裡投毒,暗算同儕、禍及無辜,其人品之猥瑣、行為之惡劣,令人髮指。我國刑法將投毒列為八大重罪之一,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姦、搶劫、放火、販賣毒品、爆炸並列,都應當從嚴從重懲處,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極其嚴重者應被判處死刑。 發生在乳山市統計局的投毒案,本該是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警示公職人員應該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不能用極端手段,禍及無辜;警示上班族應該注重培養自己健康的人格,不能仇視社會,危害他人;警示廣大市民應該增強自己的法治意識,不能為所欲為,違法犯罪。然而,網絡上將此案當作茶餘飯後的笑料,各種插科打諢的笑柄、幸災樂禍的表情、輕佻輕浮的“神回覆”,嚴重沖淡了案件本身的警示意義和教育意義。如此看客心態,缺少悲憫情懷和敬畏意識,應該堅決摒棄。 孟亞生/文 商海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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