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針對性、階段性措施,在最大程度上減小疫情給就業工作帶來的衝擊。

《通知》中明確規定:

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

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

“再考證”只是因應部分職業資格考試受疫情影響而作出的參加考試時間延遲性調整,而非“降低考試標準”,後續還需參加考試。

“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准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同時,也充分考慮到確保用人質量、職業安全等方面的原則性問題,規定“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

“高校畢業生”不只是2020屆高校畢業生,還包括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這使得有關政策措施能夠在更大範圍上惠及畢業生,更大程度地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共克時艱。同時,為保障未按時取得資格證書求職者與已取得資格證書者間的公平性,明確規定“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重要依據,也是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當前特殊背景下適時出臺的《通知》,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同時兼顧原則性、靈活性、公平性和包容性,致力於促進高校畢業生順利畢業、儘早就業,幫助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成功就業,配合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畢業生基層就業等相關政策,多措並舉,努力降低疫情對就業的影響,為特殊時期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努力確保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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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

七部委: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七部委: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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