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半年離家出走3次,稱其母親為人販子,母親稱別回來了

10歲男孩半年離家出走3次,稱其母親為人販子,母親稱別回來了

故事發生在湖南,一名10歲男孩小張,因父母離異,又不願被母親嚴厲管束,他一早趁母親上班之際偷偷從家中出走,想坐火車找遠在河南的父親,由於身上沒有錢,他只得一整天餓著肚子在火車站附近遊蕩。這是他半年以來的第三次離家出走,前兩次也是因為沒有錢,餓了兩天的肚子,最後還是回去了。

民警從小孩口中得知母親楊某的電話。當民警告知楊某找到其離家出走的兒子時,對方氣憤地表示兒子此種行為已有多次,之前有次離家後竟然在外面說她是人販子,楊某對此很心寒。她還告訴民警,自己不會來接兒子,如果兒子不願回家就別回來了。

10歲男孩半年離家出走3次,稱其母親為人販子,母親稱別回來了

民警見此情形,決定先開導小張,給其買來了方便麵、麵包和礦泉水。小張告訴民警,父母前段時間離異後,父親回了河南的老家,自己跟著株洲的母親生活。因父親對自己管束較松,他忍受不了母親的嚴厲,便生出離開母親尋找父親的心思,之前有次離家出走還曠課了兩天,被母親狠狠責罵過。

10歲男孩半年離家出走3次,稱其母親為人販子,母親稱別回來了

隨後民警陪著男孩回到家中,其母親楊某見到民警,立馬把心中的委屈向民警哭訴。民警耐心安撫楊某的情緒,告訴其要心平氣和與孩子溝通,切勿以過激方式教育小孩,同時大人也要正視自己的婚姻,不要將雙方的矛盾影響到小孩,否則處於叛逆期的小孩很容易產生偏激情緒。最終,母子和解。

從這個故事裡,我們要知道,婚姻不易,不要隨意結婚的同時不要隨意離婚,這樣對孩子的傷害是無比巨大的。我們作為家長,也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以過激的行為來對待我們的孩子,畢竟他們使我們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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