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威海通報3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問題,1人被行拘

據威海市紀委監委網站4月24日消息,為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和《關於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工作辦法(試行)》,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匡正社會風氣,維護公平正義,營造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匯聚全市“重點工作攻堅突破年”奮發進取的正能量,近日,市紀委通報3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問題。

關於個體養殖戶劉衍光誣告他人問題。2019年5月以來,劉衍光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掃黑辦等部門反映榮成市人民法院幹警干涉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充當“保護傘”的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劉衍光為實現個人利益訴求,捏造事實誣告法院幹警,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9月3日,榮成市公安局認定劉衍光誣告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成立,給予其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處罰。

關於乳山市馮家鎮吳格莊村宮雲儉誣告他人問題。2019年6月,宮雲儉反映馮家鎮黨委幹部孫某與該村村委會主任宮某某合謀,將其叫到村委辦公室,鎮派出所把其夫婦送進拘留所等問題。經查,為討論宮雲儉低保待遇問題,吳格莊村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會,並書面通知宮雲儉參會,其當場表示不參會。乳山市公安機關從未對宮雲儉進行行政處罰,也從未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宮雲儉反映孫某的其他問題經調查均不屬實。2019年8月31日,乳山市公安局馮家鎮派出所依據有關規定對宮雲儉進行訓誡。

關於文登區張家產鎮趙家床村田世勝誣告他人問題。2019年3月,田世勝實名舉報該村“兩委”委員張某某修建平塘佔用其耕地但補償面積不足、用集體錢款為村民修窗戶、為不符合條件的村民辦低保等問題。經查,反映問題均不屬實。田世勝因村裡修平塘佔用其耕地一事與村委會發生糾紛,2016年訴至法院並敗訴,為達到個人獲取佔地補償款等目的,在無實質證據且已調查反饋的情況下,明知舉報問題不屬實仍多次舉報,其作為一名黨員應予受到嚴肅追究,鑑於其年事已高且存在健康問題,2019年8月21日,文登區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誣告陷害行為破壞政治生態,汙染社會風氣,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損害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必須堅決予以反對和糾正。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檢舉控告的分析甄別,對屬於誣告陷害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特別是對於手段惡劣、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干擾換屆選舉或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調查已有明確結論仍誣告陷害他人,強迫、唆使他人誣告陷害的,要從重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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