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准儿媳”称能分内部房“准婆婆”人财两空长叹息

儿子娶媳妇儿,媳妇儿单位能分房本来是一件好事,却给肖女士一家带来无限困扰。“准儿媳”沈某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一家国企的司机,负责给领导开车。2016年1月,沈某与肖女士的儿子王先生相识,后二人谈恋爱并很快就开始谈婚论嫁。


沈某谎称自己是领导的贴身司机,深受领导垂爱,领导已经许诺要分给她一套单位福利房,并说房子下来就可以领证结婚。肖女士就一个儿子,对儿子的婚姻大事特别上心,就开始积极筹措资金,一心准备为儿子买房。
为了讨肖女士欢心,沈某称房子买下来后,要写肖女士的名字,并要走了肖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件照等。后来,肖女士陆续按照沈某提出的时间节点向其银行卡转款或将现金交由沈某本人共计76万元。
2017年5月23日,沈某忽然很着急地跟肖女士说,第二天就得交房款十余万,否则房子就买不上了。肖女士一听也很着急,但手里又确实没钱了,王先生得知后,第二天一早就联系把自己平时驾驶的白色雅阁汽车给卖了,将卖车款9万元用ATM机转给了沈某。
之后,肖女士很少能见到沈某,基本靠微信联系,对于买房的事沈某也一再找理由推脱。2018年7月8日,沈某称房子下来了,委托同事将钥匙交给肖女士。肖女士拿到钥匙后,发信息问沈某房子的地址,沈某说房子在丰台区某小区,具体哪户不知道。肖女士和儿子知道被骗了,遂报警。
经查,沈某将骗得款项用于归还高利贷及日常消费,已无力偿还。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沈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沈某退赔人民币八十五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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