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為什麼要出賣耶穌?心裡早已埋下仇恨的種子

《聖經》上說,耶穌有十二個門徒,即:彼得、安德烈、老雅各、約翰、膝力、巴多羅買、多馬、馬太、小雅各、達太、西門、猶大。後來,猶大為三十塊錢出賣了耶穌。耶穌被出賣後的最後一次晚餐,共餐者為耶穌和十二個門徒,計十三人。因此,十三被西方人視為不祥的數字。

猶大(Judas),生於加略,又稱“加略人猶大”,被耶穌最初挑選為十二門徒之一。

猶大為什麼要出賣耶穌?心裡早已埋下仇恨的種子


早知道猶大會出賣自己,耶穌為什麼還要呼召他作門徒呢?路加記載耶穌在山上經過了整夜的禱告,才從門徒中挑選十二個人作使徒(《路加福音》:612--16)。馬可描述耶穌“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在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馬可福音3:13--19)。

就是說耶穌挑選門徒也是有條件的,最好來自不同的背景和行業,這樣方便他們傳道佈道。比如他精心挑選這十二個門徒,其中就包括漁夫、奮銳黨人(熱心分子)、稅吏等。

在十二門徒中,加略人猶大為負責管錢的司庫。聖經描繪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翰福音1:26)。他有盜竊的行為和習慣,貪心、不誠實。他責怪馬利亞抹耶穌的腳時,使用了貴重的香膏,還大言不慚地找藉口說可以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實際上,他僅是希望將香膏賣了來增加收入,並非掛念窮人(約翰福音12:3一8)。可見,猶大就是一個貪婪、虛假與狡詐的人。按馬太福音記載,上述的事發生之後,猶大立即拜見祭司長,說有機會要將耶穌交給他們,交換條件就是三十塊錢(馬太福音26:6一16)。

實際上,這十二門徒裡除了猶大外,也並非全是耶穌的好徒弟。如曾想吩咐天上降火燒滅撒馬利亞的兩兄弟雅各和約翰;不信耶穌復活,被稱為多疑的多默;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等。只不過猶大背叛、出賣耶穌的罪比他們更大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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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跟隨了耶穌三年半之久的猶大,為什麼要出賣耶穌呢?

按照《聖經》的說法,他就是為了那三十塊錢。

或許,他也並非只是為了這三十塊錢,原本也可能一腔熱誠追隨耶穌,以為能通過這條路改變自己政治及社會上的地位,結果卻讓他失望灰心了。當時,耶穌面對強勢威嚇時,猶大為了自保,開始背棄耶穌。

關於耶穌與十二位門徒進餐的場景,最著名的莫過於達芬奇的名作《最後的晚餐》了。

當耶穌說出“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時,十二門徒的反應各不相同。整個晚餐裡,耶穌暗示給猶大三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首先,按猶太人習慣,入席前主人要和每一位客人親嘴,而耶穌也與猶大行親嘴之禮。其次,開飯前耶穌先給門徒洗腳,自然也不會漏掉猶大。再次,餐桌上耶穌也蘸餅給猶大吃。但是,耶穌的高尚、仁慈,最後還是不能感化卑鄙、狹隘的猶大。在《最後的晚餐》中,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右手側第三人,黑髮、濃須,右手攥著錢袋,滿臉無辜,假裝鎮靜的,即為猶大!

猶大為什麼要出賣耶穌?心裡早已埋下仇恨的種子


耶穌曾親口許諾十二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當然也包括加略人猶大,可惜他貪愛錢財,賣主賣友,最終下場很慘。

馬太福音27章3至10節記載,猶大看到耶穌被定罪就後悔了,自認有罪,將三十塊錢丟在殿裡,然後就出去上吊自盡。主耶穌復活昇天後,十一個使徒聚集在一起,選了馬提亞取代猶大的位分,因為“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使徒行傳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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