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主任帶領工作人員開展“創建衛生城市”工作清理雜物,清理到開原男子家時卻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二三里資訊瞭解到,2019年8月1日16時許,衡水市桃城區電業社區居委會主任李某帶領社區工作人員,到衡水市桃城區自強街和平公寓小區開展“創建衛生城市”工作清理雜物時,宋玉(化名、開原人)為阻止李某等人清理自家的物品上前推搡李某,將李某推倒在地,並用玩具汽車投李某。隨後,宋玉仍覺氣不出,又到“祥和谷麻辣香鍋”飯店後廚內拿出一把菜刀在和平公寓小區院內威脅、追趕李某,將李某追趕出該小區。
作案後,宋玉接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取得了李某的諒解。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認為,宋玉持兇器隨意追逐、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作案後,宋玉接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繫有自首情節,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予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判決如下:
一、宋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二、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沒收。
(通訊員 郭慶軍 二三里編輯 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