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反轉,不怕打臉,該說的還是要說——鮑毓明性侵養女

鮑毓明稱自己內心坦然,關於法律他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法律是要講證據的,儘管自己被輿論妖魔化了,但他一點都不擔心。

不怕反轉,不怕打臉,該說的還是要說——鮑毓明性侵養女

自從鮑毓明性qin養女事件發酵之後,網友們的聲音就沒斷過,甚至出現了很多“替鮑毓明說話”的評論:證據不足、女孩心思太複雜、兩人是戀愛關係、女孩與鮑毓明打情罵俏(錄音)、女孩有問題,被傷害了為什麼不離開,明明那麼多機會……甚至有人將罪魁禍首指向了女孩的原生家庭:不去控告把自己“賣”了的父母,而去控告一個供自己吃喝住的人……

在此,說明一點,一個案件的發生是有主要負責人和次要負責人的,女孩的父母是有錯,但對於這件“性qin案件”,給女孩造成直接傷害最大的人是鮑毓明,也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還有一點,我們看網上陸陸續續爆出來的證據,比如說聊天記錄和錄音這些東西,我們是與它有著一定距離的:空間上的,時間上的。這些東西的結合著場景和當時的狀況來看,不能斷章取義。對這些所謂的證據的調查,是法律的事情,我們所能知道的最接近客觀真實的事情,不外乎以下兩種:

  • 1.鮑毓明:碩士,在美留過學,在美工作十年,獲得美國國籍,取得了中美兩國律師執業資格,大型跨國公司法務高管和獨立董事,同時也是眾多著名公司的法律顧問,還具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出庭律師資格,且前不久與傑瑞、中興通訊、西南政法大學解除勞動合同……
  • 2.女孩:未成年。

一個是社會眼中光鮮亮麗的成功人士,有錢有權有社會地位,懂法知法,一個是還未成年沒有認知能力的女孩。

如果有人仍要說什麼女孩思想太複雜,兩人的聊天記錄確實像情侶。

那這個答案在臺灣作家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可以找到,少女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李國華長年性qin,呼救無果,為了使這種行為合理化,她努力說服自己愛上老師……

這本書出版兩個月後,作者林奕含就上吊自殺了,因為她就是書裡的房思琪。

你說她思想太複雜,一個認知不全,長年被冒犯,身患重度抑鬱、重度焦慮和重度創傷後應激障礙的女孩,她的身心在遭受著怎樣割裂,她的精神和心理能不“複雜”嗎?

難道是,不在其事,不知其痛……

再不濟,陰謀論:事發後,鮑毓明不斷地有“證據”爆出,“證據”越多,越有問題,別忘了,他可是法律出生,如果說他是提早安排好了所有的局也不為過。再說了他怎麼能不知道法律裡有一條:未滿十四周歲,不管女孩是不是自願,都構成強jian罪。

以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當他看到女孩第一眼的時候,他就知道了,他是沒有收養權利的,女孩也稱:自己第一次被冒犯是剛滿十四歲。

更別說中間還曾出現某旗艦媒體為鮑毓明“洗白”。某警方第一次接到報案後,竟然不了了之,將案件撤銷……

聽到鮑毓明說,我很坦然,因為法律是講證據的,聽到這句話時,我有些擔憂,慶幸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更慶幸的是,我們今天的輿論力量,人人都有說話的權利,並且能被看到,我們要的是正義,要的是輿論監督。

“惡人”不被嚴懲,就會有更多的“惡人”,悲劇不斷地被遺忘,我們就一直是在黑暗中妥協。

在國外,部分媒體把被性qin的女孩稱之為倖存者……

不怕反轉,不怕打臉,該說的還是要說——鮑毓明性侵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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