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私人土地下的礦物資源歸誰所有?

在美國,私人土地下的礦物資源歸誰所有?

俄亥俄一戶農家後院豎立的油井

不久前美國發現大規模石油天然氣資源,有人可能會問:“如果這些石油天然氣位於私人農場或者牧場,那麼發現的這些資源是屬於私人財產,還是聯邦政府的呢?”簡單的回答是:私人土地下的一切屬於私人所有。

美國原本是英國的殖民地,早在17世紀時英國殖民政府在向移民出售土地時,是連土地底下的所有一切比如礦產等都一起賣出的,此一法律一直延續至今,美國最流行的房地產所有權稱為“封地產權”(fee simple estate, 簡稱fee simple)。在這個英文專屬名詞中,“fee”(費用)是由“fief”(封地)轉化而來的,以前英國王室向大臣封地,受封者握有所封土地的絕對權利。因此,凡買賣房地產時,只要標明“封地產權”的,則業主就對土地地表及地下的一切擁有所有權。

目前美國絕大部分房屋在出售時,是與所在土地的所有權一起出售的,也都採用“封地產權”的形式,如果是獨棟屋或聯排屋,會標明擁有土地的面積;如果是高層公寓式房屋,則所有屋主共同擁有所在樓宇的土地。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的地表及地下雖然均屬業主所有,並不一定表明擁有地表的業主或者擁有地下資源的業主是同一個業主,此話怎講?因為擁有地表及地下所有權的業主,可以選擇將地表物業及地下資源分別出售給不同的人,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買了地表物業或地下資源的人,就只能擁有自己購買那部分的產權。

美國許多地方由於在私人土地上發現油氣礦產資源而一夜暴富的人不少,大多數業主都會選擇將地底資源的所有權出售或採取收取特許經營費的方式。最近十多年由於頁岩油的開採,在頁岩油較多的地區比如賓夕法尼亞州、俄亥俄州等地,許多居民都允許能源公司在自家後院安裝油井,按事先約定好的數目每月收取特許費,對於這些居民來說,只要油井立在自家後院,就可以坐收不菲的收入。

據美國所有權者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oyalty Owners)估計,全美約有1200多萬土地所有者因在其土地上開採石油、天然氣和其他礦產資源而獲得特許權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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