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假藥、假口罩、假阿迪達斯……四川資陽發佈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凌俊 封面新聞記者 陳遠揚

在4·26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來臨之際,4月25日,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該局成立以來查處的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經營者以反面案例為戒,誠信守法經營,嚴格規範自己的經營行為;提醒廣大消費者,進一步提升消費維權意識,如果遇到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等情形,可直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涉及假藥、假口罩、假阿迪達斯……四川資陽發佈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嶽縣某火鍋店侵犯“小龍坎”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9年3月22日,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小龍坎”註冊商標所有人四川仁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訴舉報線索,對安嶽縣某火鍋店涉嫌侵犯“小龍坎”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實:2018年8月29日,當事人取得《營業執照》並開始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營期間,當事人懸掛的店招牌匾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且突出使用“小龍坎”三個字。其經營場所外設立的展架和懸掛的燈籠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經營場所內的點菜單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以上標註的“XX小龍坎和XX小龍坎”與四川仁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商標的“小龍坎”相近似,容易導致市場混淆。

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人民幣2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四川省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樂至店銷售帶有欺騙性標識的商品案

2019年4月2日,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工作人員依法對四川省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樂至店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奇宇牌”鈣咀嚼片,其外包裝上標有“抗手腳麻木TM”、 “抗腿抽筋TM”等標識,涉嫌利用申請商標註冊受理標識欺騙消費者。

經查實:“奇宇牌”鈣咀嚼片保健食品的生產企業是江西和欣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於2016年8月6日以“抗腿抽筋”和“抗手腳麻木”文字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2019年1月3日,被駁回註冊申請。但該公司卻將“抗腿抽筋”和“抗手腳麻木”申請商標註冊受理標記“TM”用在其產品外包裝上。經翻閱“奇宇牌”鈣咀嚼片產品說明書,該產品僅為普通補充鈣的保健食品,並無“抗腿抽筋”、“抗手腳麻木”等類似功能的技術指標及治療功效。

當事人於2019年1月15日,從四川省XX藥品有限公司以18元/盒價格購進“奇宇牌”鈣咀嚼片保健食品共40盒,以58元/盒的價格進行銷售。

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上述產品;2、處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資陽市雁江區某服裝店銷售假冒

adidas(阿迪達斯)商品案

2019年5月13日,根據阿迪達斯體育(中國)有限公司投訴,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資陽市雁江區某服裝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正在銷售標稱adidas(阿迪達斯)註冊商標的服裝和鞋子,查獲涉嫌假冒 adidas(阿迪達斯)庫存服裝105件、鞋子105雙,貨值金額3.9萬元。

經查實:2018年12月,當事人通過網絡聯繫,購進標稱adidas(阿迪達斯)、耐克服裝鞋子共計3萬元左右予以銷售。經阿迪達斯體育(中國)有限公司鑑定,上述adidas(阿迪達斯)服裝、鞋子均系假冒產品。

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拆除侵權商標標識,並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安嶽縣某燃具潔具店銷售與JOMOO(九牧廚衛)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品案

2019年10月26日,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安嶽縣某燃具潔具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J0J0BA”牌衛生陶瓷(連體坐便器)上的“J0J0BA”標識與“JOMOO”(九牧廚衛)註冊商標相近似,涉嫌侵犯“JOMOO”(九牧廚衛)註冊商標專用權。

經查實:2018年10月19日,當事人從成都市清白江大港建材市場購進“J0J0BA”牌衛生陶瓷(連體坐便器)17臺,購進金額共計7510元。該批“J0J0BA”牌衛生陶瓷(連體坐便器)由香港九牧王陶瓷衛浴有限公司監製。經對比判斷,“J0J0BA”標識與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的“JOMOO”註冊商標相近似,容易導致市場混淆。

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責令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香港九牧王陶瓷衛浴有限公司監製的“J0J0BA”牌衛生陶瓷(連體坐便器)17臺;3、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安嶽縣某燈飾店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煙機案

2020年1月9日,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安嶽縣某燈飾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正在銷售的廣東創意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創意”牌煙機上標註有“360°勁吸、特大進風專利”、“專利利號201330361030.1”字樣。

經查實:當事人於2017年11月從成都市金牛區五塊石以980元/臺的價格購進了1臺由廣東創意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創意”牌煙機,目前尚未售出。根據《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5條之規定,專利標註應完整的標註:專利權的類別(如中國發明專利、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專利)和專利號。上述產品上僅標註專利號,未標註專利權類別的行為,屬於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行為。

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8條之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創意”牌煙機的處理決定。

案例六:樂至縣某藥店銷售假冒“飄安”口罩案

2020年1月26日,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樂至縣某藥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從樂至縣某百貨批發部購進5200只“飄安”牌口罩,購進價格2元/只。該批次口罩銷售了3100只,退貨2000只,自用100只,銷售單價3 元/只,銷售收入9300元。

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鑑定,該批“飄安”口罩系假冒產品。

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300元,處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涉及假藥、假口罩、假阿迪達斯……四川資陽發佈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七:成都市某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樂至藥店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益安寧丸案

2020年2月21日,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成都市某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樂至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同溢堂”益安寧丸產品包裝上僅標註有“專利號:ZL200510099312.3”字樣。

經查實:當事人於2019年4月19日,由成都市某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統一配送了“同溢堂”益安寧丸2盒,目前尚未售出。根據《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5條之規定,專利標註應完整的標註:專利權的類別(如中國發明專利、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專利)和專利號。上述產品上僅標註專利號,未標註專利權類別的行為,屬於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行為。

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8條之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同溢堂”益安寧丸的處理決定。

涉及假藥、假口罩、假阿迪達斯……四川資陽發佈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八:資陽市雁江區某超市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

2020年3月6日,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資陽市雁江區某超市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易記”牌燒滷王香料包裝上標註有“ZL 201230453156.7”字樣。

經查實:當事人於2019年6月7日從成都海霸王幹雜店購進由成都可口香調味食品廠生產的“易記”牌燒滷王香料2件,購進價120元/件,並以3元/袋的價格進行銷售。經核查,“易記”牌燒滷王香料包裝上標註的ZL201230453156.7外觀專利因未繳年費已終止失效。

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的“易記”牌燒滷王香商品,剩餘25袋待售商品退回供貨商的處理決定。隨即,當事人將待售的25袋商品退回給了供貨商。

案例九:資陽市XX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總店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

2020年3月19日,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資陽市XX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總店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九康鹿中藥抑菌膏”包裝上標註有“國家發明專利,專利號:201610002234.9”等內容。

經查實:當事人於2019年7月9日從四川XX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由鞍山中碩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九康鹿中藥抑菌膏”3盒,購進價198元/盒,並以220元/瓶的價格進行銷售。至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時,當事人已銷售1盒,待售2盒,貨值金額660元。經核查,該“九康鹿中藥抑菌膏”的專利“201610002234.9”處於實質審查階段,目前尚未獲得授權。

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的“九康鹿中藥抑菌膏”的處理決定。

案例十:安嶽縣某大藥房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消痛貼膏案

2020年3月24日,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安嶽縣某大藥房進行檢查,發現該大藥房銷售的“奇正”牌消痛貼膏上標註有“本產品中國發明專利號:ZL200810231725.6”字樣。

經查實:當事人於2019年8月3日從四川旭天藥業有限公司以50元/盒的價格購進了2盒“奇正”牌消痛貼膏,至今尚未售出。經核查,ZL 200810231725.6專利為“藥粉均勻分佈的藥貼及其製備方法”的方法發明專利。根據《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6條之規定,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應當採用中文標明“某某產品系依照某某專利方法所獲得的產品”字樣。上述產品上未標註“某某產品系依照某某專利方法所獲得的產品”的行為,屬於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行為。

安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8條之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的“奇正”牌消痛貼膏的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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