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科研合作

浏览科学网博文,吴超《学位论文作为参考文献的引用标准格式是否值得商榷?》及Enago英论阁《学术论文作者位次之战》,引发笔者对科研合作话题的进一步思考。

科研合作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或机构,针对科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配合、相互协助,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将系列科研活动上升为各种形式科研成果的过程。长期以来,大家对此既熟悉又陌生。一方面,大家似乎都很清楚科研合作的种种好处;另一方面,大家似乎也很了解科研合作的种种尴尬。因此,科研合作虽然很有必要,但实际上远远不够充分。

笔者在学生时代(1990年代末),三位老师在课堂上提及科研合作话题,令笔者印象较为深刻。其中一位是市场营销课老师,她比较得意的介绍其成功经验,与英语老师合作翻译,轻松发表论文,有几分带调侃或嘲讽另一位同事发论文格外辛苦,一年到头为科研所累未见啥成效;还有一位是运筹学老师,这会老师似乎很有才华,自身做科研做得不错,但都是单干,原因是看过过多因为署名问题争吵不休;另一位是一位老师抱怨老领导(教授、系主任)把持实验室资源,系里贵重设备(那会的PC机286电脑价格昂贵)不让他人用,怕他人超越他。那一阵子,笔者对一些人情世故知之身前,不知道关于科研合作有那么多是非曲折、恩恩怨怨。

参加工作后,自身或主动或被动,参与了或深或浅的科研合作,滋味是比较复杂的。科研评价体系对科研合作者贡献的认定,弹性是很大的。各高校不同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科研激励政策,其中大体相似的是认或只认第一作者/责任人、第一署名单位(后来,关于“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等另有一些说法)。笔者曾参与过一些科研项目,有的实际是起主要作用,但名字排得靠后,甚至不一定有名字。记得晋升副高职称时,有前辈明确指出问题,你要做项目负责人,而不是参与或主要参与……后来,笔者通过职称评审,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因为抓住了机遇,有幸做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

在高校、在图书馆工作、在自身的科研活动中,也算是粗略领略了形形色色的科研合作,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虚有的实,有的直有的弯,有的红有的黑……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通常是以科研团队的名义去申请,实践中因为评价体系存在种种问题(部分原因或许是因为有人善于“钻空子”),往往只认项目负责人、只认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不少科研合作或许更多的是形式,“华而不实”。

笔者近期还了解到,某国家级纵向项目结题成果出版时,主管部门要求只允许署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实际上项目申请时是有科研合作者的,而且科研合作者是作出实质贡献的,若干方面甚至超过项目负责人。为了顺利结项,项目负责人及科研合作者只好委屈求全。可以想象,科研合作氛围的扭转,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笔者认为吴超先生关于改进学位论文被应用的合理标注方式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好,值得参考借鉴。一方面体现尊重学位论文导师这一重要科研合作者的贡献,一方面实际也属于对研究生及相关人员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及学术精神培养范畴。Enago英论阁介绍的贡献者角色分类(Contributor Roles Taxonomy,CRediT)体系,为“学术出版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方式来体现作者的贡献”提供了实践指南,期待未来能够更好的宣传与推广,营造更好的科研合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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