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智力有障碍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辩称没有强迫,属于强奸吗?

案例分析】

2018年5月初的一天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李好学邻村探望亲戚时,亲戚家中只有马芳梅一人时,遂产生与其发生性关系之邪念,接着,被告人将其强奸,后被告人李好学便离开现场。

男子与智力有障碍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辩称没有强迫,属于强奸吗?

过了几天的一天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李好学又来到马芳梅家中,其家中无人,再次将马芳梅压倒在北房炕上实施强奸后逃离现场。

事后,被害人马芳梅对自己怀孕一事毫无觉察,只是感觉身体不适,2018年12月26日,被害人马芳梅被家人领到医院检查后才已怀孕。几个月后,被害人在医院引产一男婴。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李好学与马芳梅所引产胎儿肌肉组织符合生物学单亲遗传关系。经甘肃天泰司法精神病检定所鉴定:被鉴定人马芳梅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男子与智力有障碍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辩称没有强迫,属于强奸吗?

本案例是一起真实的案件,最终李某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笔者就此案展开论述,谈谈自已的看法。

对方没有反抗,属于强奸吗?

被告人辩解没有采取暴力措施,是被害人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经调查:马芳梅生下的时候有“小儿麻痹”,从小就是个残疾,右手、右腿不正常,头里面也有病,智力发育不正常,相当于小娃娃的智力,说话有高没低,眼神比较痴,平时在家只能干些简单的家务活,其他什么也干不了。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完全由妇女自已决定。

强奸罪的其他手段多种多样,其中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为强奸罪其他手段之一,因为,精神病患者缺少辨别的能力,欠缺对自已性的决定能力。被害人精神状况有有明显的外在表现,一般人完全可以作出判断,所以,与这样的妇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如何都是强奸行为,没有疑问。

男子与智力有障碍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辩称没有强迫,属于强奸吗?

总结:

被告人李好学目无国法,明知被害人系残疾人,智力有障碍,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判定:被告人李好学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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