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10年被查!腐敗沒有“避風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張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退休10年被查!腐敗沒有“避風港”

公開資料顯示,張和1950年12月出生,河北遷西人。早年一直在唐山工作,上世紀90年代先後擔任唐山市市長助理、副市長、市長等職,2002年升任唐山市委書記,2005年躋身河北省委常委,兼任唐山市委書記,次年轉任副省長。在2005年的一篇訪談中,張和曾自稱“布衣市長”。


2011年1月,張和退休。此後一段時間內,他還曾任河北省政府特邀諮詢、省政府黨組副書記等職務。


退休10年被查!腐敗沒有“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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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透視

梳理發現,退休官員受到查處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在任時以權謀私,退休後問題暴露;二是退休後“發揮餘熱”,利用在任時的關係和影響力謀取私利,最終咎由自取。以“發揮餘熱”為例,退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心態失衡行為失範。發展至今,退休心理學已成為心理學上的專門分支。個別官員臨近退休產生焦慮、緊張情緒,失落感、失衡感強烈,極易帶來行為失範。顯然,官員臨近退休,大權即將旁落,面對最後所剩無幾的貪腐機會,越有可能採取貪腐行為。這種心態失衡表現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


➷第二,激勵機制對其失靈。個別臨近退休的高齡官員往往長期行走官場,多年摸爬滾打,對制度漏洞、政策實施慣例瞭然於心,一旦理想信念不夠堅定,就容易導致他們鑽制度的空子。此外,現有的官員晉升、選拔機制對很多高齡官員來說失去激勵作用,導致部分官員失去了當年的雄心壯志。


➷第三,一些教育、制約和監督機制尚不健全。應當承認,退休官員貪腐現象的高發頻發,與體制機制不健全具有密切關聯。一則,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已有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式不適應大齡官員乃至高齡黨員思想變化的實際,缺乏針對性、實效性和操作性。二則,制度建設仍有加強空間。一些領域腐敗現象頻發多發,如重大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等方面,既有制度自身的缺失漏洞,又有制度落實不力或走過場,給“資歷老”“面子大”的官員以可乘之機。三則,缺乏對領導幹部特別是臨近退休官員的有效監督制約機制。


➷第四,違法成本不夠高。近年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官場風氣煥然一新。但把好政治關並不容易,我們也應注意到,一方面,仍有一些腐敗分子逍遙法外,客觀上加劇了臨近退休官員的僥倖心理;另一方面,曾有一些已查處官員,其懲罰量刑與其貪腐數量和給社會帶來的損害不成正比。因此,退休貪腐行為,風險低而受益大,便成為個別臨近退休官員的想法,致使個別官員強化冒險心理,不惜頂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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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


退休就意味著功成身退、“平安著陸”?未必!十八大以來,領導幹部退休後被查的案例不勝枚舉。有的“退休腐”實際上是“在職腐”的延續,有的在任時以權謀私、退休後問題暴露,有的違紀行為正是發生在臨近退休之際或退休之後。


退休多年後仍被查,張和不是第一人。近年來中紀委已經通報不少類似案例,長的退休10多年後被查處,短的退休僅一個月就案發。儘管時間有長短,但問題的本質都一樣,也給黨員幹部留下諸多警示。


◆警示一,退休進不了“保險箱”,違紀也沒有“安全地帶”。黨中央懲治腐敗問題態度非常明確,就是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管在職,還是退休,都要受到黨紀國法的約束,但凡有違紀違法行為,就必然會受到相應懲處。諸多案例其實都在反覆重申,全面從嚴治黨絕沒有“平安著陸”的說法,終身追責也不會因為“已經退休”就“打折扣”,剛性執紀從來不會讓“亂伸手”幹部逍遙法外、逃脫懲戒。個別自認為退休就可以“鬆口氣”“躲過去”的幹部,其實都是自欺欺人,觸犯黨紀國法,遲早會付出應有代價。


◆警示二,反腐敗永遠在路上,但也需要時常“回頭看”。盯緊眼前的貪腐問題必不可少,往後看、查舊案也不可或缺。紀律面前就該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即便正義的審判會來得相對較晚,但再晚的判決都會比沒有判決更好。只有把以往存疑的線索、舉報等,擺出來好好“曬一曬”,驗驗真偽、查查有無“病根”,才能讓各種問題無處遁形。敲警鐘、常震懾,不能僅依靠個案,更多的是要以個案推動全面清理的實施,每一次“回頭看”都能給心思出軌、有錯誤想法的幹部以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警示三,把監管的關卡前置,讓制度籠子扎得更緊需要久久為功。個別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最終沒逃脫法紀懲處固然令人可喜,但事後的追究仍比不過事前的預防。嚴懲腐敗,從來不是以“懲”為目的,更重要的是依照法律條文規範權力運行,通過嚴密的監管約束黨員幹部言行,不給公權力“任性”“出軌”的機會。建立健全更加嚴格科學的制度體系,創新更加公開、透明、開放的監管體系,讓公眾參與權力監管,讓權力行使置於陽光之下,才能讓黨員幹部沒機會腐、沒辦法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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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


對退休後的貪腐官員“秋後算賬”,表現出中央反腐的決心和信心,說明反腐零容忍,反腐全覆蓋,不設禁區不留死角,反腐沒有退休時。為此,應特別注重從以下方面加以應對。


第一,注重理想信念教育,避免滑坡蛻變。黨和國家要高度重視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中高級幹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使其用先進的思想理論和堅定的理想信念武裝頭腦。


第二,強化制度建設,規範幹部權力行使。應當通過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將個人權力行使納入制度軌道,為權力運行“劃紅線”“佈雷區”。


第三,完善領導幹部監督機制,確保“不敢腐”。有效解決退休貪腐問題,其根本在於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退休不是腐敗“保護期”,要讓幹部始終“不敢腐”。


第四,加大懲治力度,有效提升貪腐成本。針對退休貪腐風險不高、成本較低的問題,對退休腐敗官員要堅決從嚴處置,增強法網密度和制裁力度。


第五,改進保障服務體系,消除後顧之憂。退休貪腐現象的頻發,與不少幹部臨近退休時,焦慮感、不適感陡增,安全感、榮譽感下滑有很大關聯。對此,有必要改進完善對幹部的保障體系、服務體系和配套機制,減少其後顧之憂。


“幹部退休多年被查”鮮明瞭紀律導向,給全體黨員幹部以深刻警示。正所謂人走“查”不涼,人會退休,黨紀國法從來不會退休。更何況,權力的餘溫雖熱,貪婪的代價更重。對領導幹部來說,與其對權力戀戀不捨,當名和利的“搬運工”,以致誤入歧途、晚節不保,不如在位時如履薄冰、謹慎用權,退休後愛惜晚節、清爽灑脫。

來源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河北省政府網站、《人民論壇》、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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