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衝突看:什麼樣的愛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前幾天寫了一篇文章,裡面有一些關於孩子的一連串的問題,我把這些問題又給孩子讀了一遍,孩子一一給出自己的答案。但在其中的一個問題上我們的看法出現了分歧。

我給孩子定的規則是:“沒有經過別人的允許不能動別人的東西!”現在假設的情況是,果樹的主人不在,媽媽想讓他吃到果子,就讓他去摘,他因為遵守我所給他的規則就沒有去,媽媽開始責問他為什麼不去摘。

我問:“強迫你違反規則的人是在愛你嗎?”

孩子答:“是的!”

我很詫異這個答案,因為孩子以前能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我想知道他這樣想的原因,便追問:“為什麼呢?”

孩子答:“因為他是想讓我吃到東西呀!”

在這個情境裡以孩子為中心存在著一個衝突。衝突的一方是媽媽為孩子謀利益的意志,以及為使孩子切實得到這種利益而強迫孩子改變立場的行為,另一方則是孩子靈性健康發展的要求不允許這樣的意志強加到孩子的身上。

從一個衝突看:什麼樣的愛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我們培養孩子大致有兩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是,我們認為孩子是一個獨立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不遠的將來他將會離開我們獨立生活。為了在離開我們以後他能為自己的生命和將要付出的愛擔負起責任,我們需要在他整個的成長期裡為他裝備上各種他所需的能力和品格。

第二個方向則認為,孩子是一個永遠都需要我們扶助的人。父母的這種看法可能會伴隨孩子的一生:小的時候時刻關注他的飲食以確保他不會餓著,關注他的穿衣以確保他不會被熱著或凍著;及至成了年,則擔心工作會不會把他累著;結了婚,則擔心他的妻子會不會像自己一樣把他照顧好;生了孩子,則擔心孩子會不會吵到他;等到他老了,還要擔心他的孩子會不會孝順他。換言之,在父母的眼裡他永遠都是一個孩子,永遠都是一個沒有辦法為自己擔負起責任的人。

下面的表格是我對這兩個方向的部分比較。

從一個衝突看:什麼樣的愛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上面的衝突其實就是這兩個方向之間的衝突。給孩子規則並操練他遵守規則的能力是在助力他靈性的發展,但強迫孩子改變立場,接受父母所認為的利益則忽視了這一點。所以,從生命發展的角度說,在這種情況下讓孩子吃到東西並不是在愛他。但可怕的一點是,我們還在努力讓他相信這就是愛!

對孩子真正的愛蘊含在“方向一”中,它將塑造一個鮮活的、有靈性的生命。它要求父母學會謙卑,學會認識自己的有限和不足,學會通過學習讓自己得到醫治和成長,學會如何與孩子相處,從而為孩子的成長創造一個充滿愛和活力的、溫柔的、開放的環境,讓孩子的生命可以盡情舒展,能夠活出生命本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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