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郡:潮汕地区独立为州郡一级建置之始

中国古郡名,广东省潮汕地区在晋、南北朝的行政名称,是中国经略流求(台湾)之始发地,为潮汕地区独立为州郡一级建置之始 。

义安郡地域秦朝至三国时期,属南海郡揭阳县(潮汕地区一带最早的行政区名),揭阳县地域包括今潮汕地区、梅州市、闽南漳州市南部一带。

义安郡:潮汕地区独立为州郡一级建置之始


晋并吴后,晋初太康元年(280年),在原汉揭阳县的大部分地域上置海阳县,海阳县地域今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梅州大部。 [1] 晋咸和六年(331年)将原揭阳县划分为海阳、潮阳、绥安、海宁4县,隶属东官郡;晋义熙九年(413年)属析东官郡置义安郡,以秦汉揭阳县境置义安郡,析海阳县北部置义招县,义安郡辖海阳、潮阳、海宁、义招、绥安5县,郡治驻海阳县,郡境今广东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大部、闽南漳州市南部。

南朝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阳县置程乡县(今梅县建置之始),南齐义安郡下辖海阳、潮阳、海宁、义招、绥安、程乡6县,程乡县辖境包括今梅县、蕉岭、平远全部及丰顺部分。

梁朝、陈朝时(502年一589年),先后属广州义安郡、东扬州(曾改名瀛州)、广州义安郡。

隋属广州总管府潮州,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原义安郡境置潮州,州治海阳县,辖海阳、绥安、海宁、潮阳、义招、程乡6县。潮州名称始此。

隋朝开皇十二年(592年),隶东扬州,潮州划入福建。

隋朝大业三年(607年),罢潮州为义安郡,隶扬州,再次划回福建;同时改义安县为海阳县,为郡治。

唐武德四年(621年),唐王朝罢义安郡复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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