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结婚,男方父母要求答应给的买房钱存在男方父母名下,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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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结婚,男方父母答应给的买房的钱,却存在了他们的名下,没有给你们,这合不合理呢?

如果你的男人只有他自己一个,并无其他的兄弟姐妹,那么这些钱让他父母来保存,是无可非议的。不管谁保存,只要你们买房子,都会拿出来使用,这个你是大可不必操心的。

如果你的男人除了他以外,还有别的兄弟姐妹,这些钱就应该由你们两口子来保存了。这是因为:

这些钱是给你们买房子的钱,应该是赠予你们的东西。就是现在不买房子,也应该把这些钱给到你们手里。如果仍然放在他的父母的手里,当别的兄弟姐妹有事拿走以后,就会让你们买房子的事泡汤。那他们对你的承诺,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很难实现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房子定好,买下来,把钱变成房子。这样,就可以解除你的后顾之忧,再也不怕钱溜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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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啊,虽然名字没有你的,但是你有居住权。再说了你又没出钱,没你的名字很正常啊。现在的结婚法,有婚前财产公证,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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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结婚了,就不要在乎其它的东西。成了一家人后,还有什么不是你们的?如果你仅仅是看在那些有的没的,这个婚姻尽快结束吧,免得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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