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不服起诉可以申诉吗?

东方浩752


对于检察院提起的公诉阶段就提出申诉是不可行也是毫无意义的,任何一个司法机关都不会受理这种申诉。申诉应在二审(终审〉后。因此,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公诉之时至少说明检方与立案侦察机关也经达成共识,认定符合公诉条件(有罪)而向法院提请公诉,如果法院确定开庭,基本上被告方己经“死定了"。有罪是肯定的,任你把天上的月亮辩下来都于事无补!所以,你只能待一审后上诉,二审后申诉。这个申诉机会会留给你的,而且会给你的时间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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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8387744284325


我是一个老检察官。过去经常在法庭上做公诉人。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被告人不服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可以提出申诉的条款。

当然,被告人不是没有说话的地方。在法庭上,被告人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控辩两方之间,法庭是居中裁判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都要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庭审理,最后,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律赋予了许多的权利,如有权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公诉人等有关人回避;有权为自己作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也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等等。

在法庭上,举证犯罪的责任在公诉人。被告人可以对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也可以要求法庭传有关证人、鉴定人到庭作证,要求法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要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也就是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哪怕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也可以为自己申诉。


爱咩咩的老羊


从理论上来说,对公权力机构的任何行为都可以申诉。但是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言,申诉没有意义,也不必要。你想申诉达到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比登天还难。因为检察机关要作出这样的决定,在内部也要经过繁复的程序。提起公诉后,法院马上就要立案进行审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院立案后,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决。非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被宣判有罪。现在又实行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的质证才能认定。这样一来,审判的效果比申诉还好。你如果确实无罪,法官可以还你公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向检察院申诉,不如与律师好好配合,在法庭上与检察官唇枪舌战一番,说出你的冤屈,就检察机关指控你犯罪的证据逐一反驳,让法官判断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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