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灵山县那隆镇尤甘村党支部书记黎建晓在协助开展产业奖补扶贫项目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018年6月,黎建晓在协助那隆镇人民政府开展产业奖补扶贫项目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对尤甘村贫困户黎某某申请养牛产业奖补把关不严,致使黎某某将2017年度已申请获得养牛产业奖补的2头牛,于2018年重复申请并获得产业奖补资金4200元。2020年3月,黎建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六村村委主任韦朝锟和驻村工作队员黄力照、吴文履职不力问题。

韦朝锟、黄力照、吴文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到位,对产业项目奖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在没有核实清楚贫困户曹某的产业项目是否获得过相关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就直接帮助曹某申请产业奖补并签署相关证明意见,致使贫困户曹某重复领取产业扶持资金4000元。2020年1月,韦朝锟、黄力照、吴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丨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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