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單位要求員工居家辦公,薪資問題多少合適呢

疫情期間雖然國家延長了法定節假日的時間,但到了法定上班的時間還是要上班,面臨目前的疫情情況,有些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在家辦公或接受隔離,而且面臨減薪 這樣的做法是否可行?

其實在目前的情況下,疫情確實還是嚴重,時至今日四月中旬了,雖然咱們國內疫情相對穩定了,大部分地區也沒有新增病例,但是還是希望各位不要放鬆警惕,出門還是要做好防護,帶好口罩 有必要的戴上護目鏡。


疫情期間單位要求員工居家辦公,薪資問題多少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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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來說說接受隔離的話對於員工的幾個注意事項

一:其實企業讓員工居家隔離再到崗,也是為了員工個人健康也是為整體的團隊考慮,因此我們建議在當前特殊情況下,互相理解,公司可以通過安排員工休年假、加班調休、或者協商一致讓員工在家辦公等方式,實現讓員工在家(隔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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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員工有疑似肺炎感染情況、或者有曾接觸過相關感染病患:在隔離或者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企業應正常支付工資。病假期間: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離後,仍需遵醫囑病休的,則按照醫療期的相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三:如非要上班則避免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人員密集地聚集,有條件的儘量駕車上班,居住地離公司路程不遠的情況下可以採取騎車出行 ,或者步行,做好防護 帶上口罩等。

最後就是咱們員工的薪資問題了

一:首先居家隔離或者申請延期返崗的員工:企業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但是需要正常發放工資。

(北京市人社局明確,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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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沒有條件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優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繼續延期返崗的,可和公司協商一致待崗,並明確待崗期間的工資;員工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只能按公司考勤制度相關規定或者跟公司提前取得同意,或者明確工資標準。建議保留雙方協商一致的證據,比如,郵件、微信聊天記錄等。

三:企業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正常發薪,超出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放基本生活費(北京的標準是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0%)。也就是說,單位安排員工停工待崗的,第一個月的工資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從第二個月開始,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結語:在這個疫情特殊時期,小編也建議員工可以和企業好好協商,在雙方都能理解接受的情況下,正常履行勞動關係。其實老闆面臨的壓力也很大,如果你覺得公司還是很有發展的空間,之前公司氛圍都還滿意的話,可以和企業一起面對困難,如果真的有自己的想法,想離開 那就正常按相關程序,解除勞動關係就行。

最後 願這次疫情快點過去,所有的人們都能健康 快樂!謝謝 我是方少言,再見。

本文由方少言先生原創發佈,禁止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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