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華鎢電極作出反規避終裁


歐盟對華鎢電極作出反規避終裁

2020年9月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作出反規避終裁,裁定原產於中國且經由老撾和泰國轉口的鎢電極存在規避行為,因此決定對中國鎢電極追溯徵收63.5%的反傾銷稅;終止對原產於中國且經由印度(無論是否標明原產於印度)轉口鎢電極的反規避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8101 99 10和ex 8515 90 80(TARIC編碼為8101 99 10 11、8101 99 10 12、8515 90 80 11和8515 90 80 12)。

2005年12月17日,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7年3月13日,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12年3月9日,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13年6月4日,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2018年5月3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19年12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自主對原產於中國的鎢電極進行反規避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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