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到(四)

名人到底是名人。善於開拓生財之道,是其才能之一。有才未必就能有名,而有財則肯定有名,但名可以生財,財又可以助其名聲,良性循環,財名兩盛,想拒絕都難。

據說賈平凹先生的書法作品,每平方尺售價40000.00元,趙忠祥與人合影,每次5000.00至7000.00元。還是據說,賈先生的書法作品,錯字別字屢現,趙先生與人合影,多數時候都是一張冷臉,對此,網友是噓聲一片。我是始而不解,繼之釋然。

目下這個時代,以有錢無錢衡量人的價值。名人也無法置身時代之外。賈趙二先生,早已功成名就,也不差錢,那為何又要出此手段,引來噓聲一片。我想那原因,也並非表面看上去的那樣簡單。其實,賈先生與求其書法作品者,不過是商家與顧客的關係,都與真正的書法無關。設若賈先生無當下之名,他的書法作品也就只是毛筆字了。即使再好,也無人問津,想要變成錢,恐怕比緣木求魚還難。若以為顧客都是書法行家,那也大錯特錯。除了個把附庸風雅者,十之八九則純為投資。顧客們深知,名人手澤,轉手就可變現,不過是賺多賺少而已。今年不猛漲,明年不猛漲,名人百年後總是要暴漲的吧。放的時間越長,賺的越多。時間久了,就是文物,就是古董。古董商三年不開張,一開張吃三年,與投資房產可以等量齊觀,且還沒那麼大的風險。賈先生亦有想法:既然要的人多,又都是些轉彎抹角的關係,轉背不是拿去賣錢就是行賄。豈不止此,還要花費紙張筆墨與時間,久了,也就不勝其煩。何不明碼實價,兩廂情願;交錢拿貨,一拍兩散。與賣文相較,所費不多,收益翻番。皆大歡喜,又何樂而不為呢。至於那玩意是否是書法,書法這玩意於國家人生,又有多少用處,誰又管得了那許多。

事就這麼個事,理就是這麼個理。非親非故,賈趙二先生,又憑什麼要白白給你。收錢也就天經地義,合情合理。

又忽然想到一個問題:餘秋雨的名氣不在賈趙之下,他拿腳趾頭夾筆寫幾個字,顧客們也不會有人敢說那不是書法,且要奉為至寶的。但餘先生居然只賣書不賣書法作品,咦,怪哉!

20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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