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镇总兵马永行贿事件

马永是明朝的名将。《明史》里是有的:“马永,字天锡,迁安人。生而魁岸,骁果有谋。习兵法,好《左氏春秋》”;我手头有一块正德十三年的残碑,碑文记载“公名永,字天锡,贯永平府迁安县人”。他的建功立业的年代主要在明朝“正德”和“嘉靖”年间。


蓟镇总兵马永行贿事件

图片来自百度,向原作者致谢

说到马永行贿,就要提到一个叫江彬的人。江彬是正德年间明武宗的宠臣,当时权势熏天,时人多有依附。

马永并没有依附江彬。

当江彬指挥“京兵”和“外四镇边兵”在京城西校场集中轮训操练时,马永做千总官,归江彬指挥,但马永称有病在身,没有参加操练。江彬派人催问,马永托病严重,始终没有参加。

现在不知道当时马永的想法,他是有先见之明,还是潜意识里察觉江彬调外兵来京操练不靠谱?或者是不喜欢江彬的行事做派而没有参加操练!

总之,马永不是江彬小阵营里的成员。这之后,马永被调到外地,任遵化城守备一职,暂时离开了是非之地。

江彬也不是傻子,他心里明白马永不是自己的人,但也找不到制裁马永的把柄,

正德十六年三月,明武宗晏驾。靠山没了,江彬预感到自己的处境不妙,想逃跑,还没有离开京城,皇太后下令抓捕江彬下狱。

江彬的蒙蔽圣听、结党营私、贪污受贿、陷害大臣、枉杀无辜等等的罪行都暴露出来,群情激奋,很快江彬和他的死党们被处死。马永因为先前的远离江彬而没有受到牵连。

但在进一步清算江彬罪行的时候,马永以前有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被揭露出来。


蓟镇总兵马永行贿事件

正德十三年,马永以署都指挥佥事衔充蓟鎮总兵。他勤奋廉洁,处处小心,边功声著,得到内外认可。此时正是江彬彬势焰冲天的时候,但他抓不到马永小辫子,彼此也是互不往来,相安无事。

不管自己如何谨慎,在边事复杂,不断出现新情况的环境中,出现失误是难免的。一年的冬季,在派兵出关烧荒的时候,领兵的参将烧荒出了事故,具体什么事故没有看到明确的记载,一说烧荒由于大意烧死了人。

“烧荒”是当时蓟鎮每年例行的军事行动。每年冬季,叶落草枯的时候,派兵力出关往北,或二、三百里,或更远,烧毁草场。其目的就是让北族的牲畜冬季没有草料,不能在近边墙的地方住牧,而移往更远处,从而保持边境的相对稳定。即使过了六十多年,戚继光任蓟鎮总兵时还有这样的军事行动,如《戚少保年谱耆编》记载:(隆庆四年)“冬十月,出塞烧荒。是月二十六日,统三屯等营官军,于喜峰口出关……或二三百里、四五百里举火,将林木草野焚烧殆尽,使夷马不得住牧,而边方易于守瞭也。”虽然用现在的观点,实在是破坏环境,但在冷兵器时代,为了防止北族的掳掠,求得边境的一时安宁,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烧荒出事后,马永被江彬抓住了把柄。因为他们两人之间不睦的关系,负有烧荒领导责任的马永很担心被追究罪责。

或许人们的心底都有或大或小的一点不阳光的阴影,平凡人不能免俗,名将如马永、戚继光们也不例外。

于是,马永采用了下下之策,派人拿着两千两银子到京城去贿赂江彬。

但是有些人办有些事可能具有先天的不足,经验之可贵对于办好事、还是办坏事都趋于一种公平,行贿也是需要本事的。居于边塞,到得京城,办事人满眼的新奇陌生,难免怯生生、惶惑惑。守城门的卫兵们,或者京城巡查的锦衣卫们,可能一眼就发现了可疑迹象,抓住了行贿人,一经盘查审问,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因为事情涉及到提督东厂锦衣卫,实权在握的江彬,“有关部门”暂时没有声张此事,此事被压了下来。

现在江彬犯罪被处死了,谁还给瞒着此事?这件事也暴露出来。

朝廷要逮捕马永审问,在明朝这属于犯了重罪。马永的人生黑夜似乎向他招手。

由于马永守边有功,平时勤勉小心,大节不亏,如何处分马永,各方面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

巡按御史田美说:“马永是当下的名将,守卫边塞的柱石,国家正在用人之际,此事不应扩大范围,朝廷应当赦免了他的罪过。”兵部上奏称,马永守边有功,多次受到巡抚,巡按的举荐,当地驻军和民众也极力主张马永继续任职。刑部也上奏皇上,请求免于追究马永的罪责。

综合各部门及群众的意见,嘉靖皇帝下旨,对马永免于追究,督促他勤于边事,忠诚履职,多做贡献。

一个人可能会犯错误,只要你的本质不坏,心向光明,忠诚可靠,事业有成绩,工作讲廉洁,上帝也会宽恕你的。

附史料一则:

正德十六年九月庚午。初,蓟州总兵官都督马永,以部下参将烧荒失事,为江彬所挟,惧得罪,以银二千两赂之,为城门阍者所获。事觉,将逮永。巡按御史田美言:“永一时名将,边陲倚赖,宜曲贷之。”兵部称,永累膺抚按荐举,及所在军民保留。而刑部议上,亦乞免其逮究。 上从之,责永策励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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