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破產存在裡面的錢怎麼辦?

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接管組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的經營管理權,並委託建設銀行託管包商銀行的業務。一年多來,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有序推進,即將收官。

2020年8月6日,央行發佈《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在該報告附件的《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回顧》一文中指出,根據前期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的清產核資結果,包商銀行將被提起破產申請,對原股東的股權和未予保障的債權進行依法清算。對於廣大讀者來說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自己存在銀行裡面的錢怎麼辦?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商業銀行破產清償順序中,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的款本金和利息,在此之後剩餘的破產財產依次支付稅費和普通債權。

根據《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回顧》一文披露的細節,為最大程度保障廣大儲戶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經過深入研究論證,決定由存款保險基金和人民銀行提供資金,先行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予以全額保障。

根據我國《存款保險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以及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存款人利益:(一)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二)委託其他合格投保機構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代為償付被保險存款;(三)為其他合格投保機構提供擔保、損失分攤或者資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購或者承擔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申請破產的投保機構的全部或者部分業務、資產、負債。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擬訂存款保險基金使用方案選擇前款規定方式時,應當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則。”

也就是如果某位儲戶在某一家銀行的存款本息合計不超過50萬元,即使該銀行真的出現了破產或倒閉現象,儲戶的存款依然能夠得到全額償付,安全是有保障的。如果讀者真的非常擔心銀行會發生倒閉風險,也可以採取在每家銀行存款數額控制在50萬元或以下的操作,目前大多數銀行都開設了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服務。即使同時開立多幾家銀行的存款賬戶,也可以非常便利地在家中甚至使用手機來進行資金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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