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度化學試劑與儀器方法領域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2019年度化學試劑與儀器方法領域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為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佈2019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化學試劑與儀器方法領域項目指南。

一、徵集範圍

專題一、化學試劑研製開發

研究目標:面向食品安全、生物醫藥等應用領域,配套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端化學試劑。

研究內容:針對儀器分析用配套試劑、專用特種試劑和標準物質,開展合成技術、提純及質量控制技術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與集成。

執行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方向非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專題二、儀器共享配套操作與應用技術研究

研究目標:提升大型科學儀器操作應用人員的技術水平,形成儀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應用技術,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利用率。

研究內容:針對加盟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大型科學儀器,開展有關測試、實驗、應用方法研究,拓展儀器的應用功能。

執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方向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0萬元。

二、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受聘於項目申報單位,受聘期覆蓋項目實施週期。

2.研究內容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複申請財政資金支持。

3.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有2項及以上尚未驗收的,不得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4.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應當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5.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應當真實、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

6.如要對評審專家提出迴避申請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提出迴避名單(不超過3人)及理由。

7.申報主體為企業的,要求企業自籌經費與市級財政資助經費之比不低於1:1。

8.專題一主要針對具備規模生產能力的牽頭單位,開展實物產品的研發和整合。

9.專題二主要針對30萬以上的大型科學儀器對外共享服務開展配套研究工作,支持儀器操作應用人員、實驗人員開展有關測試、實驗方法研究工作。

三、申報方式

1.本指南公開發布。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進入“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網上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並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網上填報程序:

(1)登陸“中國上海”網站;

(2)一網通辦—財政科技—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圖片鏈接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註冊】轉入註冊頁面進行單位註冊,然後再進行申報賬號註冊(單位註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後開始申報項目;

-【繼續填寫】登錄已註冊申報賬號、密碼後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9年7月16日9:00,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2日16:30。市科委辦事大廳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9年7月30日至8月5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所有書面材料採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須簽字蓋章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採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稜邊的裝訂方式。

市科委辦事大廳地址:徐彙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

辦事大廳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四、評審方式

市科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組織評審工作,項目評審採用通訊評審方式,不安排答辯環節。

五、立項公示

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六、其它說明

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前提交《科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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