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需要什麼條件,有什麼好處

一、申報對象

在本市進行工商註冊登記、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

二、主要條件

(一)通用條件

企業上年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原則上不低於15%,或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原則上不低於10%;

(二)專項條件

1. 專業化

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戶群、某一產品的細分區段,在行業細分市場領域內處於全國前十名

2. 精細化

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或先進知識,R&D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3%,擁有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3項以上(含3項),或者近兩年以來經過權威機構認定的市級以上專有技術1項以上(含1項),建立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或區(縣)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上述內容符合其中一項即達標)

3. 特色化: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的特點。近兩年內主持制(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企業具有中國馳名商標、上海市著名商標、上海市名牌產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示範企業等稱號。

4. 新穎化

擁有強大原創能力、創新活力和價值潛力,具有一定規模的估值和融資吸引力,適應消費者(包括生產性消費和生活性消費)行為的改變,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徵。


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需要什麼條件,有什麼好處


(三)限制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確定為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確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取消其資格:

1. 在申請或複評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 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3. 環保不達標或發生過環境汙染事故的;

4. 有偷稅、漏稅行為的;

5.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支持標準:證書榮譽+區級資金獎勵5萬-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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