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掐尖”、排名、
跨区招生、学籍造假……
刚刚
《合肥市教育局有关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提示》
发布
并再次重申
“十项严禁”和“六个杜绝”
合肥市教育局
有关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示
接群众反映,城区个别民办学校违规提前发布招生广告,我局已及时查处。现就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再次明确如下:
一、目前我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正在拟定。今年招生将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纪律规定。在市、县(市)区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严禁任何公民办中小学开展一切形式的宣传、登记,一切形式的面试、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审批地招生不满的,经批准后方可跨县(市)区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电脑摇号,任何学校不得自行录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儿童少年入学。请家长不要听信任何宣传误导。
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及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认真核查,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处置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合肥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8日
十项严禁
严禁1: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2: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3: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4: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5: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6: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9: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10: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个杜绝
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
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
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
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
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