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放任“東廠”繼續橫行,就是民進黨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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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湧誠

“英系監察委員”高湧誠、趙永清調查前民進黨籍民代陳朝龍賄選定讞案,指當年判決有“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此干預司法,引發整個法界反彈。包括“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法曹協會都已提出嚴正抗議與譴責。不過類似事件已非第一次發生,“英系監委”們恐亦不會因此收斂。

不過核心問題仍然是:到底誰賦予這些人橫行霸道的權力?

“監委”調查陳年定讞案件,企圖翻案,可謂集各種權力濫用之大成。目前外界的批評,主要聚焦在高湧誠與陳朝龍案辯護律師林永頌在“民間司改委員會”的前後任關係,指責他未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事實上,

另一位主查“監委”趙永清和陳朝龍在2008年時都曾代表民進黨參加臺北縣民代選戰,兩人關係匪淺。這雙重關係,都使得兩人的查案行動難脫“為自己人翻案”的徇私嫌疑。

其次,是雙重標準問題。

高湧誠近來主查的另一個矚目司法案件,是國民黨籍前民代林滄敏兼任彰化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時,涉嫌侵佔補助款獲不起訴案。同樣是調查司法舊案,高湧誠質疑的標的,一是“民進黨籍前民代被判有罪”,一是“國民黨籍前民代獲不起訴”,其間雙重標準可謂不言而喻。

這種做法,都大大傷害了“監委”的公正性。

更令人髮指的,是這些“監委”膽敢赤裸裸介入已定讞的司法個案,這是司法界大反彈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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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

“英系監委”介入司法個案,似乎已成了習慣。先前“監委”陳師孟揚言要為陳水扁平反,並主張對當年偵審扁案的法官及檢察官為目標進行“司法除垢”,即已將“監委”角色扭曲到極致,但提名他的蔡英文卻從未制止。如今,高湧誠和趙永清大剌剌跟進,只是“有樣學樣”罷了。

高湧誠宣稱,查察此案只是提出調查意見,並非彈劾或糾正。事實上,“監委”的糾正權僅限於對行政機關,彈劾權的行使則必須經多數表決同意。

在“英系監委”仍佔少數的情況下,就算此案提出彈劾,通過的可能性並不高。可見,未提出彈劾與糾正,是“不能也”,而非“不為也”。如果“英系監委”只佔少數都囂張至斯,一旦“監委”全數由民進黨提名,“監院”恐怕也就毀了。

權力的濫用,儼已成為蔡當局最具代表性、也最醜陋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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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英系監委”的徇私不談,包括“黨產會”、“中選會”、“促轉會”、“教育部”等無不如此,踰法濫權的作為簡直罄竹難書,形容其為“東廠現象”絕不為過。“九合一”選舉中,“滅東廠”成為一個極有力的口號,即因此而來。

民進黨這次選舉大敗,蔡當局表面上聲稱要檢討和反省,但從種種跡象看來,“東廠現象”依然是現在進行式,沒有絲毫收斂的跡象。

例如:

“黨產會”最近要對“華興育幼院”下手,引發外界“連孤兒院都不放過”的批評;“促轉會”不僅要求新臺幣改版“去蔣”,更下令臺防務主管部門去除營區內蔣介石銅像,更引發惡評。包括臺前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因承受不了上級責怪及羞辱而輕生,外事體系卻一味把責任推給“假新聞”,行徑皆醜陋之至。

對臺“促轉會”的爭議,蔡英文說,“一個人單獨向前走一百步,跟一百個人同時跨出一步,後者更困難,也更有意義”。聽似言之成理,其實也反映她未搞清問題所在。無論是“監委”介入司法個案,或“東廠們”的一意孤行,都不是在“向前走”,而是在開民主與法治的倒車。

普通百姓都清楚的事,臺灣地區領導人難道不懂?

可議的是,這種“唯我獨尊”的現象瀰漫整個蔡當局和民進黨上下,自以為代表“進步價值”。於是,各“獨立機關”競相扮演“執政者”的打手,“監委”赤裸裸介入司法為朋輩護航,“教育部”膽敢違法“拔管”,“促轉會”則逆轉正義。

把權力交給跳樑小醜讓他們變成“東廠”的,不正是蔡英文和她領導的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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