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價值

隨看隨想

伊格爾頓是英國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美學評論家。在本文中,他分析了我們應該如何認識文學的價值。文學的價值可能是一個複雜的話題,伊格爾頓駁斥了幾個常見的錯誤言論,告訴我們,認識文學的價值可能是一件複雜而多元的事情,我們可能需要在面對不同文本的時候,對每一個文本進行復雜而細緻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楊贏)

把某一部作品定義為偉大到底意味著什麼?幾乎人人都會給但丁的《神曲》貼上這個標籤,但這種判斷恐怕更多是礙於名分,而非發自內心,就像我們看見一個人很有吸引力,但並未被其吸引一樣。但丁對於世界的觀念,對於絕大多數現代讀者來說,已經十分生疏,因此他們不可能從他的作品中獲得多少愉悅或啟示。雖然人們仍會承認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詩人,但這不是感性的判斷,就像他們對待霍普金斯或是哈特·克萊恩那樣。經典著作和讀者脫節的時間再久,人們還是會脫帽致敬的。可是,假如《神曲》已經沒有辦法令任何人感動,繼續將其稱為偉大的詩作恐怕就有些勉強了。

即便是你認為沒有什麼價值的文學作品,也可能給人樂趣。機場的書店裡有不少充滿打鬥場面的小說,人們雖然讀得不亦樂乎,但不會認為這是傑作。沒準有些文學教授,夜裡還打著手電,躲在被子裡如飢似渴地閱讀小熊魯珀的歷險記呢。享受不等於佩服。某本書可能是你享受而不佩服的,也可能是你佩服卻不享受的。約翰遜博士對於彌爾頓的《失樂園》評價很高,但是讀者分明可以感到,如果要他披荊斬棘地重讀一遍,恐怕他就不大情願了。

不同的文化對於藝術作品的優劣可能有不同的標準。假如你作為外來的觀眾在某個喜馬拉雅山的小鎮觀禮,你可以說典禮乏味或精彩、激烈或僵硬,但卻不能說其中的安排是好還是不好。做出這一判斷,必須瞭解這種特定儀式的優劣標準。文學作品也是一樣。不同的文學模式很可能適用不同的標準。適用於優秀田園詩的元素是不適用於高明的科幻小說的。

複雜深刻的內容很容易被當作文學價值的決定因素之一。然而,複雜本身並不具備價值。複雜的作品也不能自動獲得不朽的地位。人類腿部的肌肉相當複雜,但是恐怕小腿受傷的人反倒希望不是這樣。托爾金的《指環王》中的情節很複雜,可這不足以令那些不喜歡學究式空想或中世紀奇思的人們對這部作品產生好感。某些抒情詩和民謠的長處不是複雜,而是臻於極致的簡單。李爾王的哀號“永不,永不,永不,永不,永不”(Never,never,never,never,never)算不得複雜,而這正是它的力量所在。

“凡是好的文學作品都很深刻”這個說法也不成立。描寫表面的藝術有可能非常高妙,譬如本·瓊生的戲劇、奧斯卡·王爾德的上流社會戲劇或是伊夫林·沃的諷刺小說。(我們得注意避免一種偏見,即喜劇永遠不及悲劇深刻。既有深刻的喜劇,也有平庸的悲劇。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就是極深刻的喜劇作品,這並不是說它有多麼滑稽,儘管它的確很滑稽。)“表面”不見得膚淺。在有些文學模式中,複雜反而是不合宜的。《失樂園》中並沒有多少深刻或精細的心理描寫,羅伯特·彭斯的抒情詩也是一樣。布萊克的《老虎》詩雖然複雜深刻,但並不是心理學意義上的。

有很多批評家堅持認為,好的藝術應該是連貫的。只有最和諧統一的作品才是最優秀的作品。它通過極其簡約精當的手法,使每個細節在整體架構中都能發揮作用。這種說法有個問題:《小波波》很連貫,但也很平庸。再說,很多優秀的後現代或先鋒作品都是去中心、不拘一格的,各部分都很鬆散,無法工整地組合為一個整體。這並沒有削弱它們的價值。我在前面已經提到,和諧或連貫不一定就是好事。未來主義、達達主義,還有超現實主義的很多偉大作品都是刻意追求不協調的。碎片可能比整體更有意思。

也許,令文學作品獨一無二的特質是情節和敘事。亞里士多德認為,紮實而巧妙的情節是至關重要的,至少在一種特定的文學模式(悲劇)中是這樣。可是,從20世紀最偉大的戲劇、最傑出的小說和最高明的詩歌中各擇其一——《等待戈多》《尤利西斯》和《荒原》——即可發現,其中並未發生多少事件。假如紮實的情節和敘事是決定文學地位的關鍵指標,那麼弗吉尼亞·伍爾芙在排行榜上的位次就會低得可憐。今天,我們已經不像亞里士多德那樣,把情節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了。事實上,就連有沒有情節和敘事都不一定。除了小孩子,大家已經不像祖先那麼著迷於故事了。此外,我們還認識到,即便是不起眼的材料也能寫出扣人心絃的作品。

那麼,該怎麼看待語言的質量呢?是否所有偉大的文學作品運用語言的方式都是多姿多彩、令人耳目一新的?自然,文學的美德之一就是恢復了人類語言的豐富性,並且在此過程中激活了部分被壓抑的人性。文學語言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極其豐沛華美的。這對我們的日常語言是無言的批評。它的雄辯對於這個基本使語言淪為粗劣工具的文明無異是一種指責。它可以充分暴露所謂的名言警句、手機短信、商業黑話、小報體散文、政治套話、官僚八股等話語方式的貧瘠。哈姆萊特臨終的話是“請你暫時犧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這一個冷酷的人間,替我傳述我的故事吧……此外僅餘沉默而已”,而史蒂夫·喬布斯臨終的話則是“噢,哇,噢,哇,噢,哇”(Oh wow,oh wow,oh wow)。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是一種墮落。文學是藉助語言傳遞它所感知的經歷,而不僅僅把它作為實用的工具。它能夠使我們注意到習以為常的媒介豐美的一面。詩歌不僅是關於某一體驗的意義,也是關於這一意義的體驗。

儘管如此,並非所有叫作文學的東西在語言方面都會選擇豪華的風格。有些作品使用語言的方式並不起眼。很多現實主義和自然主義作品的語言相當平實樸素。菲利普·拉金或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詩歌中的比喻算不得華美。喬治·奧威爾的散文也難稱綺麗。歐內斯特·海明威的辭藻就更沒有什麼耀眼之處了。18世紀崇尚的是簡潔清晰、精準實用的文風。文學作品固然應該寫好,其他的文字,包括備忘錄和菜單,也是一樣。受到認可的作品未必一定要寫成《虹》或是《羅密歐與朱麗葉》。

那麼,到底什麼才是判斷好壞的標準呢?我們已經在上文看到,有些常見的預設經不起細緻的考問。

(選自伊格爾頓《文學閱讀指南》,範浩譯,河南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中國教師報》2020年10月28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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